根据“预防为主,消防为举”的防灭火原则,矿井火灾的预防措施可分为:一般措施和自然发火的预防措施两类。本矿煤层无自然发火性质,适应一般措施。
一般措施:
防止引燃井下坑木;
加强电气设备管理;
井下巷道的重要地点和硐室采用不烯性材料支护;
在井口和井底车场与大巷的边接处设置防火门;
在井上和井下设置消防材料库;
设置井下消防水管系统;
在井下机电硐室、检修硐室、井底车场子等配置灭火器;
灭火措施:
用水灭火,但须注意:①从外向里;②有足够的水量;③保持正常通风;④扑灭电气设备时,应先切断电源;⑤不宜用水扑灭油料用灭火器灭火;用沙子或岩粉灭火; 挖出火源,对火势不大,范围小可用; 隔离灭火,当火灾不能直接扑灭时可用防火墙隔绝灭火;联合灭火,在火区封闭后,用取向火区灌注泥浆或惰性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