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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述:
因系统改造,二1皮带需挖皮带机头基础,并进行预制,为确保安全施工,特制定以下安全技术措施。
二、规格及要求:
掘挖地点为:自煤仓边缘向外1.5米,以皮带中线为中心向下掘挖,掘挖规格为:长×宽×深、5.5m×3.5m×1.2m,(详见掘挖位置平面示意图)。
基础掘挖完工后,经机电科验收合格后,按照预制混凝土配比进行搅拌混凝土,并进行浇灌。混凝土配比为:水泥:砂子:石子=1:2:3,选用直径为20mm石子。
三、施工方法及质量要求:
施工基础时,由地测科提前放好中线,方可掘挖基础,掘挖基础时,采用钻爆放小炮施工法,人工倒折矸石。施工过的基础坑必须垂直,且表面平整。每次放炮时,用锚网配合旧皮带对各项设施和电缆进行可靠保护,经瓦斯检查工检查,确保安全后,方可放炮。基础掘挖合格后,对基础坑进行预制,混凝土必须搅拌均匀,按比例配置,浇灌基础时,必须使用振动棒,水灰比适中,确保基础无蜂窝、干料等现象。
三、安全技术措施:
1、施工前,必须由队技术员对本措施进行贯彻学习,否则严禁施工。
2、放炮前,用旧皮带、旧风门等保护好周围的皮带、电缆设施等其它设备。(此项工作有班组长负责落实)
3、放炮时必须放小炮、震动炮,每次放炮不超过5个眼,每眼装药不超过2卷,严格控制装药量。
4、施工时,必须对施工地点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安全后,方可施工,帮上活渣必须及时清理干净。
5、严格执行队干跟班现场交接班制度,队干必须在现场指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禁空班脱岗。
6、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7、每次放炮前必须由当班跟班队干或班组长电话通知调度室,只有取得调度室允许后方可放炮。
8、放炮前,由跟班队干负责派专人把口警戒,分别在二1煤仓向上100m处、二1煤仓向下100m处、二1轨道上设备口向外100m处,进行把口警戒,防止人员误入放炮区,严禁放明炮、糊炮。(附把口警戒示意图)
9、每次放炮前,由班长负责所有人员全部撤到警戒线以外,方可放炮。
10、每次放完炮,必须及时检查各项设施、设备的安全,确保安全后,方可进行下步工作。
11、爆破工必须把炸药、雷管分开存放在专用的爆炸材料箱内,并上锁,严禁乱扔乱放,爆炸材料箱必须放在顶板完好,无电器设备的安全地点。
12、装配起爆药卷数量必须与当班炮眼数量相符,严禁多装或少装。
13、装药前,首先清除炮眼内的煤岩粉,用木质或竹质炮棍将药卷轻轻推入,不得冲撞或捣实,装药封泥后必须把电雷管、脚线扭接成短路,塞入炮眼内。
14、巷道内无杂物,材料码放整齐,挂牌管理。
15、其它仍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及矿井有关规定。
16、本措施自下发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