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尘是煤矿生产中的主要不安全因素,为了保障煤矿安全生产和职工的人身安全,防止煤尘爆炸,田庄煤矿根据煤尘爆炸的发生和传播的条件,制定措施主要不让这种条件形成或者破坏已经形成的部分或全部条件。主要措施分为三类:第一是防止和减少煤尘的产生;第二是防止高温源的形成,如电火花、摩擦火花、煤的自燃、放炮时的爆燃等,即加强防爆措施;第三是隔爆措施。
具体措施如下:
1、完善井下防尘供水管路系统,保证足够的供水量和供水压力。
2、严格控制井下风速,增加风量或改变通风系统时要相应调节风速,严防煤尘飞扬,井下各用风地点风速应符合《规程》第101条规定。
3、严格洒水防尘制度,按规定及时清除巷道中的浮煤,清扫或冲洗沉积煤尘,杜绝煤尘堆积。
4、严格按照《矿井综合防尘标准》的要求,落实各项防尘措施,积极探索新的更有效的防尘技术,达到不断改善井下作业环境,杜绝煤尘爆炸。
5、掘进工作面坚持湿式打眼、放炮使用水泡泥。掘进迎头20米范围内放炮前后必须洒水灭尘冲洗巷道两帮和岩壁,采煤工作面放炮必须使用水炮泥,爆破前后应冲洗煤壁,爆破时应喷雾降尘,出煤时洒水,运煤时沿线各转载点应喷雾降尘,正常开启各道净化水幕。
6、井下巷道内按规定安设净化水幕,确保灵敏可靠,使用正常,专人开闭。
7、通防工区按规定进行粉尘测定,检查综合防尘措施实施效果。
8、井下杜绝明火,电气设备消灭失爆,对井下可能引起自然发火的隐患重点治理。
9、合理确定炮眼数目和装药量,避免将媒体崩的过碎,产生较多煤尘。
10、严禁裸露爆破,保证打眼深度和封泥长度。
11、井下必须按规定安装隔爆设施,安装地点、数量、水量符合规定,定期检查、完善。
投稿人:李胜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