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面防治水
1、根据地形,在井田范围内开挖排水沟,防止雨水、雪水渗入井下。
2、在风井所在自然沟内开挖排洪渠。
3、通过主井上部的水渠(牧民浇地用水)防渗处理,防止渗漏井下形成水患。
4、将井下水排至火烧区以外,防止其通过火烧区流入井下,杜绝循环排放。
二、井下防治水
1、650水平和580水平必须架设双管路、双电源,设备完好率必须达到100%。
2、回采标高必须控制在+630m,留足隔水煤柱20m(+630~+650m),不得开采或破坏。
3、定期对580、650水仓进行清理,保证其有效容量,(时间定为每年3月份)。
4、每采仓结束之后,必须砌筑密闭,其密闭必须满足防火、防水要求。其厚度为2.5米(墙为2m,浆为0.5m)。
5、购进一台探水钻,对二采区45-2煤层进行探水,掌握水文地质情况,并界定火烧区底界标高。
6、所有开拓巷道必须开挖水沟,并保持畅通无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