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3043综采工作面顶板岩性及减少支架后方漏风,以及为了避免初次来压对支架造成巨大的冲击载荷,提前破坏顶板的完整性,使其尽早跨落,减小初次来压的矿压显现强度,减缓初次来压对支架的破坏作用,预在3043工作面空顶区布置4组炮眼,距支架尾梁最突出部分1m,每组布置5个炮眼,共计20个,呈“一”字形分布。其中头1#和尾1#孔长为5m,呈15°角布置(向工作面倾斜),其它孔深3m,垂直布置,炮眼间距1.75m,分别对应相应支架中线位置,第一组布置在6--10#架,第二组布置在51-55#架,第三组布置在96--100#架,第四组142--146#布置在。详见炮眼布置图。
为保证强制放顶作业顺利完成,特制订以下安全技术措施。
1、放炮前工作面所有支架必须处于完好工作状态,各种阀组、乳化液管接头等必须完好,支架拉成一条直线,并要接顶良好,打出所有侧护板,否则不得放炮;
2、放炮前要求工作面所有电器均切断电源;
3、放炮前及两次放炮期间必须对工作面和回风顺槽及回风系统内的煤尘进行彻底清洗;
4、放炮前工作面及顺槽内所有放炮人员必须撤到距工作面150m外的运输进风巷,并在所有可能进入放炮地点的入口处设置警戒,放炮人员必须在距放炮地点150m安全距离以外的顺槽联巷内进行放炮工作;
5、炮眼采用风钻进行施工,钻头采用Ф42mm合金钢钻头。施工炮眼时必须严格遵守该钻机操作及维护规程;
6、炸药采用乳化炸药,雷管采用煤矿许用毫秒延期电雷管,联线方式为串联,起爆方式采用延期雷管导爆索起爆。长孔需装药13卷(2.6m长),2个电雷管;短孔装药7卷(1.4m长),1个电雷管。炮泥装填不少于1m,炮泥为黄胶泥制作;
7、装药前必须清净炮眼,用木制炮棍将药卷装入炮孔内,根据炮孔长度确定导爆索长度,导爆索只能用快刀切割,严禁冲击挤压,药包要推至孔底,装紧装实,黄泥要充填密实;
8、导爆索的连接:将第一组孔串联,作为第一次起爆段,依次第二组、第三组、第四组分别各自串联,依次作为其他三次起爆段;
9、严格按照设计要求施工炮眼,并采取湿式打眼;
10、井下放炮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和“三人连锁放炮制”;
11、打眼人员必须站在支架尾梁下面进行操作,严禁站在空顶区直接作业,非工作人员严禁进入支架后;
12、爆破作业前瓦斯员要严格检查20m范围内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超过1﹪时严禁爆破,爆破时上隅角瓦斯探头必须撤出;
13、爆破后,待工作面的炮烟吹散,爆破工、瓦检员和班组长必须首先巡视爆破地点,检查瓦斯、通风、煤尘、顶板、拒爆、残爆等情况。如有情况,必须立即处理;
14、爆破工必须把炸药、电雷管分开存放在专用的爆炸材料箱内,并加锁;严禁乱扔、乱放;
15、爆破人员,包括爆破、送药、装药人员,必须熟悉爆炸材料性能及«煤矿安全规程»的相关规定;
16、严格执行火药领退制度,领退要有记录、签字,做到用多少领多少,剩余部分必须交回火药库;
17、施工时,必须有跟班队干在现场统一指挥;
18、处理拒爆残爆时,必须在班组长指导下进行,并应该在当班处理完毕。处理拒爆和残爆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由于连线不良造成的拒爆,可重新连线起爆;
(二)不论有无残余炸药严禁将炮眼残底继续加深;严禁用打眼的方法往外掏药;严禁用压风吹拒爆(残爆)炮眼;
(三)处理拒爆的炮眼爆炸后,爆破工必须详细检查炸落的煤矸,收集未报的电雷管;
(四)在拒爆处理完毕以前,严禁在该地点进行与处理拒爆无关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