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安全培训工作开展,不断改进培训方法,提高培训质量,结合公司安全培训工作现状,特制定安全培训评价体系。
一、评价的范围:
凡举办的成建制的安全培训班(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再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复训;其他安全培训)均应进行效果评价。
二、评价的内容及方法
1、评价的部门:培训的评价由培训组织部门进行评价。
2、评价的项目及方法:
主要通过教师教学及培训组织、培训考试情况、学习效果进行评价。
(1)教学评价:
对教师、教材、教学内容、教学方式与方法、教学效果、培训管理、后勤服务等进行评价,以学员对培训的满意程度为评价指标,由培训组织者下发学员调查表进行调查、统计。
(2)培训考试评价:
以参培学员考试成绩及格率为主要评价指标,由培训组织者进行统计。
(3)学习效果评价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看培训对行为的影响效果。受训者在接受培训后其工作中行为上发生了哪些良性的、可观察到的变化;看培训对绩效的影响效果。相应的工作绩效体现在违章指挥减少,安全事故降低,事故损失减少,工作能力及工作效率提高等方面。在培训结束,学员工作一季度后进行,由学员所在单位对参加培训后的学员的工作表现进行调查,将调查结果上报培训组织者。
特种作业人员:主要是对操作技能及安全技能进行评价。在培训结束,学员工作一季度后进行,由培训单位向学员所在单位下发培训效果反馈表,由学员所在单位对学员培训后的操作技能及安全技能进行评价。
三、培训效果评价与整改:
1、课堂教学评价和培训考试评价
根据统计结果,学员对培训的满意率、考试成绩及格率两项指标均达到80%为培训有效;仅有一项达到80%,另一项在60-80%为基本有效;出现一项低于60%的为无效。出现无效的,要对教学过程进行分析,找出存在的问题,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2、学习效果评价
培训组织者依据学员所在单位的学习效果调查进行统计。学员所在单位反映学员能力提高比率不足85%的,应对提高不足的学员进行专门调研,找出原因,提出改进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