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高效、有序地做好本企业全厂电力二次安全防护系统故障事件的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避免或最大程度地减轻电力二次安全防护系统故障事件造成的不良影响,保障二次系统的安全,保证全厂安全稳定的运行。
1.2 工作原则
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为方针,坚持防御和救援相结合的原则,以危急事件的预测、预防为基础,以对危急事件过程处理的快捷准确为重点,以全力保证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为核心,以建立危急事件的长效管理和应急处理机制为根本,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将危急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
1.3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主席令第六十九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七十号)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493号令)
《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599号令)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DL588)
《电力生产事故调查暂行规定》(国家电监会4号令)
《电力企业专项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中国广核集团公司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中广核阿勒泰风电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4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企业电力二次安全防护系统故障事件的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工作。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应急指挥机构
2.1.1 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2.1.2 组 长:何富林
副组长:周立成
成员:谭涛、王亚峰、孙悦星、刘天成、李强
2.1.3 应急处置工作组
运行应急组 周立成
后勤保障组 谭涛、李强
通讯保障组 王亚峰
设备应急组 孙悦星
安全保卫组 刘天成
2.2 应急指挥机构的职责
2.2.1 应急指挥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本应急预案的制定,并定期组织演练,监督检查各部门在本预案中履行职责情况。对发生事件启动应急预案进行决策,全面指挥应急处理工作。
(2)组织成立各个专业应急小组。
(3)在事故发生后,根据事故报告立即按本预案规定的程序,组织各专业应急小组人员赶赴现场进行事故处理, 组织现场抢救,使损失降到最低限。
(4)负责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事故情况和事故处理进展情况。
(5)根据设备、系统的变化及时对本方案的内容进行相应修改,并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2.3 事件类型、影响范围及后果
电力二次系统的安全防护是电力系统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抵御遭受黑客及恶意代码攻击;调度数据网络部分功能瘫痪或有异常;机组负荷AGC指令异常,以及其他非法操作,防止发电厂电力二次系统的瘫痪和失控,预防由此导致的发电厂一次系统事故。
3 预警与预防机制
3.1 信息监测与报告
3.1.1 信息监测的责任部门为安监部。
3.1.2 信息监测的信息主要收集人为安监部部相关负责人,主要收集方法为监督现场工作人员情况
3.1.3 信息监测所获得信息的报告程序:获得的信息人直接报告安监部主任,安监部主任按汇报程序通知本应急小组相关负责人。
3.1.4 发生电力二次安全防护系统故障事件时,值长立即汇报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应急值班电话
3.1.5 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接到值长“电力二次安全防护系统故障事件”的汇报后,宣布“启动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预案”,并电话通知各应急处置组组长,要求所有应急处置组组长及时到达指定地点。
3.1.6 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成员到达现场了解故障情况后,由厂长向上级主管单位、电监会派出机构汇报事故信息,最迟不超过1小时
3.2 预警级别及发布
3.2.1 预警分级
3.2.2 预警的发布程序
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根据预测分析结果,对可能发生和可以预警的电力二次安全防护系统故障事件发布预警信息,预警信息包括继电保护和远动设备出现故障的装置、现场情况、设备运行情况等。
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由应急指挥领导小组通过广播、通信、信息网络等方式通知各应急处置组。
4 应急响应
4.1 响应分级
4.2 响应程序
4.2.1 该预案由厂长宣布启动。
4.2.2 迅速组织召集各应急处置组负责人,部署应急处置工作。派出前线指挥人员,由前线指挥人员负责协调各项应急处置工作的开展,合理调配应急资源。
4.2.3 各应急处置组负责人在接到应急预案启动命令后,立即召集全部应急处置组成员进入生产现场进行应急处理或待命,严格按照职责分工进行应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