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安监总厅应急〔2014〕95号)的规定,温州市人民政府组成的温州市三星乳胶股份有限公司“12.1”事故调查组对“12.1”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进行了专项评估。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应急处置的基本情况
温州化工市场是温州地区化学品最为集中的仓库储存区域和小批量化学品的主要流转、储存、交易中心,建有交易区办公楼和商铺230间共计1.2万平方米、仓储区库房4.5万平方米,入驻化工产品经营单位198家。市场内有6个危险化学品仓库(分别编号为1#、2#、3#、4#、5#、6#),每个仓库之间相距12米。事故发生单位温州市三星乳胶股份有限公司位于温州化工市场1107-1109号店面,于2013年4月6日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在仓储区租赁仓库5间。
2014年12月1日13时56分许,事故车辆(皖D19917,系装有32吨醋酸乙烯酯的槽罐车)在4#、5#仓库中间通道分装醋酸乙烯酯到200升容量的蓝色塑料桶时,塑料桶内突然发生爆燃,火势迅速向停放在南侧正准备装载危化品的两辆小型货车蔓延,并引燃邻近的4#、5#仓库。
温州化工市场危化品应急救援队接到事故报警后立即启动化工市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并向公安、消防、安监等有关部门报告事故紧急情况,同时组织人员开展前期紧急处置。由于事故发生时西北风风力达到5-6级,天气干燥,火势迅速蔓延无法得到有效控制,危化品应急救援队只能对可能波及的仓库喷水冷却,等待外部力量救援。
市政府根据市应急联动指挥中心接警后的突发情况报告,立即启动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市委书记陈一新,市委副书记、市长陈金彪,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作荣,市委常委、鹿城区委书记王立彤,市委常委、市公安局长黄宝坤等市领导赶赴现场成立现场指挥部,组织公安、消防、安监、卫生、环境、气象、电力等部门和鹿城区政府成立火灾扑救、现场控制、交通疏导、医疗救护、宣传引导等工作组,疏散周边群众并调集周边救援力量,及时发布事故信息。同时市应急联动指挥中心迅速启动社会应急联动机制,指令各应急联动成员单位立即赶赴现场进行联动处置,并积极协调市公安局警用无人机和市应急办无人机协助开展灭火工作。市公安消防支队先后调派8个消防中队以及特勤、战勤保障大队共200余名官兵、32辆消防车,在危险化学品应急处置专家的协助下,针对现场灾情及化工事故处置规律,科学合理运用灭火战术,连续英勇奋战3个多小时。经过全体救援人员的奋力扑救,16时45分许火势得到基本控制,17时50分明火被完全扑灭。
现场火灾扑救成功后,市安监、公安、消防部门人员立即开展剧毒品以及其他危险化学品后续处置工作,组织专家深入事故现场,重点排查4#、5#仓库和受影响的剧毒品仓库,连夜组织力量将受火灾影响的近28吨剧毒品转移,将包装破损的780公斤剧毒品及2吨左右的受氰污染物予以封存,并收集近10吨可疑污染废水。次日上午陈作荣常务副市长即召开专题会议,并连续几天亲自协调,组织安监、公安、环保等部门转移处置剧毒品约2吨、受氰化物污染的现场积水和阴沟水近25吨、固体危废物91吨,以及大量受剧毒品污染的废水、木架、地面清理物。受事故影响的剧毒品和产生的危险废物全部得到妥善处置,有效防止了剧毒品和其他危险化学品次生事故的发生。
此次事故具有有毒有害物质混存、现场爆炸危险性高、灾情变化迅速、容易引发环境污染等特点,应急处置环境最为复杂。经现场应急救援和后续处置,起火部位火势没有进一步蔓延到其他危险化学品仓库和剧毒品仓库,没有发生剧毒品及剧毒气体外泄,易燃易爆物品未发生恶性爆炸,保住了市场内300余种数千吨危化品和周边数千名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避免了恶性事故的发生。除起火点操作人员受伤外,事故没有造成其他人员伤亡,未对周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事故后果没有进一步扩大,灾害损失被降到了最低程度。“12.1”事故的处置是我市近年来处置难度最大、危险性最高、涉及人员最广、应急处置最为成功的一次危险化学品应急处置事件,也是一起典型的危险化学品专业市场事故应急救援成功实例。
二、经验与启示
(一)领导高度重视,现场靠前指挥,是做好应急处置工作的根本保证。这次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引起了国家安监总局、公安部消防局和省安监局的高度重视,在突发事故应急救援和后续处置期间,国家安监总局、公安部消防局和省安监局有关领导实时掌控现场情况,远程实施指挥决策,指导现场应急救援工作,并对火灾扑救对策、组织指挥注意事项以及网络舆情等方面提出了要求,省安监局还指派专家多次到事故现场指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为成功处置事故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市委陈一新书记亲临一线指导并强调要加强事故后的应急措施,严防死守,确保不发生次生灾害;市长陈金彪亲自坐镇指挥,沉着应对,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处置工作;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作荣深入一线,第一时间启动市政府应急预案,第一时间到场成立事故处置指挥部,果断决策、快速处置,火灾扑救成功后又先后多次召开专题会议,专题听取应急救援及后续处置工作的汇报,要求有关部门积极投身救援工作,及时开展现场清理、危化品转运、环境处置、经营户疏导、伤员安抚等工作;市委常委、鹿城区委书记王立彤,市委常委、公安局长黄宝坤等市领导先后亲赴现场指挥现场灭火应急救援工作;市消防全勤指挥部靠前指挥,确保了应急救援行动的顺利进行。领导对事故处置工作的高度重视,为应急处置行动提供了强大的政治保障和组织保障,确保了整个应急处置行动的整体性和高效性。
(二)部门联动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是做好应急处置工作的有力保障。在事故处置指挥部的领导下,安监、公安、消防、环保、卫生、电力、气象等应急联动部门单位快速反应、高效联动,各司其职、紧密配合,充分调动各自的应急处置能力,较好地发挥了应急联动机制的作用。市安监局在应急预案启动后立即按照预案要求通知有关单位开展应急处置,调集危险化学品应急处置专家赶赴现场协助救援,调集中石化状元油库泡沫车以及禾本农药公司等周边单位的应急物资和个人防护器材投入应急救援,并提出应急疏散1000米范围群众的建议。市公安局快速启动重大警情处置预案,组织警力对化工市场周边的居民、企业员工和群众进行紧急疏散,在现场主要通道设置卡点禁止车辆和人员通行,同时通过市应急联动指挥中心迅速启动市社会应急联动处置机制。市公安消防支队军政主官带领全勤指挥部和机关各部门相关人员迅速出动,全体官兵面对险情,服从命令、听从指挥,英勇顽强、强攻近战,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有条不紊地按照救援步骤逐项实施,圆满完成灭火作战任务,成功避免了事故的扩大。市环保局应急处置人员及时在化工市场排放口下游构建吸油围栏,成功拦截含酯类化学品的消防废水,并对事故现场及周边的大气、水环境进行动态监测。市卫生局全力做好事故伤者医疗救治工作,抽调专家连夜为参与灭火的消防官兵进行体检,对部分消防官兵进行留院观察。市气象局专业人员实时开展事故现场气象情况监测预报,为现场指挥部提供风向、风速、温度、气压、湿度、雨量等气象资料应急服务。温州供电公司统一调度应急照明车、发电车,配合开展事故救援,整个夜间为事故救援工作提供事故照明和电力供应。其他应急联动部门和鹿城区政府及辖区有关单位都迅速出动,紧密配合,并肩作战,众志成城地做好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三)专家技术指导,实施科学决策,是做好应急处置工作的有效前提。温州化工市场存有300余种数千吨易燃易爆品、腐蚀品、毒害品和30多吨剧毒品,其中剧毒品氰化物在高温条件下遇酸和水将释放出剧毒的氰化氢气体,处置不当将产生不堪设想的后果。在救援过程中,市安监局危险化学品应急处置专家郑湘松等人不顾个人安危,始终坚守在事故现场,在距起火爆炸点咫尺之处与消防官兵并肩作战,根据周边仓库储存物质的危险性,严格按照危化品事故处置程序和要求,及时向消防官兵提供事故情况和专业技术支持,避免了30多吨的剧毒品被水冲淋和浸泡,切实防止了次生重大事故的发生。在后续处置过程中,省、市有关化工专家提出了剧毒品处置方案、4#5#仓库安全处置方案和其他库区安全处置方案,每天在化工市场库区内开展现场监督指导,安全及时地降低了危险化学品库容,有效消除了重大隐患。专家组不辞劳苦,出谋献策,为科学、有效处置事故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及时发布信息,正确引导舆论,是做好应急处置工作的重要手段。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12.1”事故信息发布和舆情管理工作。市委宣传部第一时间介入并及时监控掌握相关舆情信息,密切关注网络信息动态,对相关舆情认真整理,及时上报,有效疏导和控制负面舆情。同时,通过微信快报及时将舆情续报告知相关领导。“温州鹿城发布”官方微博和公众微信积极发挥舆论主阵地作用,针对出现的虚假消息发布博文及时辟谣,杜绝了公众恐慌情绪的扩散。在事故应急处置过程中,相关部门持续积极与各方媒体进行沟通,发布及时、动态的消息,主动掌握了权威信息发布权。针对有毒气体是否会对周边居民造成影响,环保部门及时到现场监测,对外统一发布了“不会对居民生活生产造成后续影响”信息,避免网络恶意炒作和不实消息的传播,为事故处置工作创造了有利的舆论环境,维护了社会稳定。
三、暴露出的问题
(一)企业应急救援基础薄弱。这次事故处置过程暴露出我市一些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和运输单位未按照国家标准《危险化学品单位应急救援物资配备要求》(GB 30077-2013)规定,根据本单位储存和运输的危险化学品种类、数量和危险化学品发生事故的特点配置相应的应急救援物资。三星乳胶有限公司就是由于未根据应急管理工作需要配备应急救援物资,又无专职应急(消防)力量,在事故发生时缺乏初期处置能力,导致火势蔓延到4#、5#仓库和剧毒品仓库,以致事故进一步扩大,增大了事故处置难度。
(二)政府应急物资装备匮乏。由于危化品的特殊理化性质,此次事故处置使用了大量泡沫灭火剂。化工市场自身配备的泡沫灭火剂在前期处置中用完后,随后赶到现场的消防中队和市安监局紧急调用的中石化油库储备的泡沫灭火剂也很快用完。由于我市没有上规模的泡沫灭火剂生产、储运厂家,在突发性灾害事故面前,目前的泡沫灭火剂应急联动企业无法满足公安消防部队的短时间调用需要。同时在事故处置过程中,虽然市公安消防部门的防化洗消车、远程供水系统、移动水炮、大流量水枪等装备发挥了巨大作用,但上述防化洗消车、远程供水系统等车辆全市仅配备了一辆(套),针对化工事故处置的消防机器人等高精尖装备仍未配备使用,一级防化服、防火防化服等特种装备和一次性防毒面具等高损耗装备配备率不高,无法满足危险化学品复杂性突发事故应急处置的需求。
(三)部分预案可操作性不强。在此次事故处置中,虽然安监、公安、交通、卫生等应急联动部门都及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能够到场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但各部门重复劳动、各自为战的现象仍然存在。同时目前各级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和危险化学品单位制定的事故应急处置预案仍然存在内容要素不全、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强等现象,企业内部以及企业与政府及相关部门的预案之间相互衔接不够,对真实发生的事故缺乏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导致事发后惊慌失措、手忙脚乱,事故现场靠人指挥,而不是按照预案各司其责。
(四)社会公众应急知识缺失。“12.1”事故发生初期,市场周边聚集了大量群众盲目围观,附近建筑工地人员仍在施工作业,且都未佩戴任何安全防护用品,没有任何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救援知识,面对化工市场内的事故没有丝毫危机感。随着事故救援的持续进行,有关职能部门应急救援车辆和人员进入现场开展处置后,周边群众和广大市民又开始陷入对化工产品的恐慌,甚至“谈化色变”,在微信和网络媒体上散发各种谣言,不能客观、理性、科学地应对身边化工事故的发生。
六、工作建议
(一)进一步强化企业应急力量建设,促进企业提升应急管理水平。抓好企业应急力量建设,是防范和应对突发事件的重要基础。目前我市新化工市场即将投入使用,要加快化工市场企业专职消防队建设步伐,做好人员征召、集训和相关车辆、装备按标准配备到位的工作,完善日常管理、执勤等规章制度,强化日常教育训练。建议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相关部门参照化工市场专职消防队建设经验,针对危化品集中区域加强专职消防队建设,真正实现“救早救小”。同时引导危险化学品企业按照国家标准的规定配齐配足应急救援物资,督促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化工企业切实对照本企业事故特点加强应急救援装备及物资储备,切实做好应急物料、应急器材、应急装备和物资的准备,提升处置初期化工事故的能力,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进一步加大政府财政投入,增加政府应急装备配备和物资储备。当前我市生产安全事故仍然多发易发,建议针对危化品事故处置需要,加大政府采购力度,有针对性地强化消防以及其他应急联动部门的特种车辆、装备配备,加强相关职能部门的专业化物资内部储备,并指定危化品生产企业等特殊单位做好此类物资的日常应急储备。在此基础上,坚持实物储备与生产能力储备相结合、社会化储备与专业化储备相结合,建立专门的应急装备物资储备网点,在危险化学品专业应急救援队储备一定的特种救援装备和相关物资,形成多层次的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储备体系,确保应对救援复杂、处置难度大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同时尽快建立完善高效、实用的应急装备和物资调运机制,确保调运顺畅到位、有效发挥作用。
(三)进一步加强应急预案管理,增强预案实战可操作性。保证应急预案的科学、规范、合理,是预案能够真正在突发事件中发挥应有作用的前提条件。建议市政府在进一步完善《温州市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温州市危化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基础上,指导各级、各部门和企业单位有针对性地修改完善各类应急处置预案,重点强化预案的科学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协调企业、部门和地方政府有关预案的衔接,加强预案动态管理。同时加强各应急联动部门的日常沟通交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定期结合预案组织协同演练,提升实战能力。
(四)进一步普及安全应急知识,提高公众应急避险能力。事实表明,只有广大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掌握必要的应急知识,事故一旦发生时积极开展自救互救、及时避险处险,参与并协助相关应急管理部门进行应急处置,才能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少事故的影响及其造成的损失。无论是各级监管部门还是生产经营单位,都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应急知识普及宣传工作,切实把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科普宣教工作的要求落到实处。要充分发挥报刊、网站、广播、电视等各类媒体的主渠道作用,结合危险化学品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的典型经验、事故案例、教训总结,有针对性地开展危险化学品应急知识普及和宣传教育,切实提高社会公众避险逃生、自救互救知识和技能,不断强化科学施救、安全施救意识和能力,确保事故应急救援处置的科学安全有效。
温州市三星乳胶股份有限公司“12.1”燃爆事故调查组应急处置评估小组
2015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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