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火灾事故可能发生的场所
高低压配电房、发电机房、空调机房、电梯机房、施工现场等。
2、火灾事故的监控
1)高低压配电房、发电机房、空调机房、电梯机房等不准堆放可燃杂物,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烟火。
2)本部门或外单位因在宾馆内施工动火时,必须到保安部办理动火证,施工动火前,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防火安全措施,要有专人负责,动火后应认真检查现场,防止因遗留火种而引发火灾。
3)各部门不得私自增加各种电器设备,乱拉、乱接电线。需要增加功率的电器设备,必须经工程部同意。
4)严格维护管辖设施设备,定期进行测试检查,保证设备完好。
3、火灾的分级
针对火灾事故的严重程度及影响范围,将火灾事故分为两级:
Ⅰ级:事发现场的火势凶猛、蔓延速度快、扩散范围广、经判断难于扑救。
Ⅱ级:事发现场的火势较小、蔓延速度慢、扩散范围仅限于工程部管辖区域、经判断易于扑救。
4、响应分级:依据分级负责的原则,将工程部辖区发生的火灾响应分为两级。
1)当发生Ⅰ级火灾事故时,启动酒店综合预案中的Ⅱ级响应,必要时启动Ⅰ级响应。
2)当发生Ⅱ级火灾事故时,启动酒店综合预案中Ⅲ级响应。
5、处置程序
1)报告
a)Ⅰ级火灾报警:当工程部工作人员发现Ⅰ级火情时,立即拨打宾馆24小时值守电话,通知酒店应急救援办公室,讲清起火具体地点、燃烧何物、火势大小、报警人姓名、身份、所在部门、岗位等。
b)Ⅱ级火灾报警:当工程部工作人员发现Ⅱ级火情时,立即通知工程部经理,讲清起火具体地点、燃烧何物、火势大小、报警人姓名等。
2)救援
a)工程部工作人员立即取用宾馆内设置的消防器材进行灭火。火灾扑救时,必须根据不同的火灾类型,采用不同的方法灭火。如果没有可能灭火,则尽可能减少助长火势的因素,如关闭门、窗等,然后立即离开现场。
b)必要时,立即切断宾馆内的电源和气源。
c)协助现场救援人员尽快把宾馆内人员和重要财产及文件资料转移、撤离。
d)发生电气火灾时,应立即切断电源,用粉质灭火器或黄砂扑救,严禁用水扑救。
f)当火情由宾馆自己组织力量可以扑救时,虽不惊动消防机关,但事后必须报消防机关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