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雷电的形成及对洗选厂危害分析
1.1雷电的形成
雷电存在于自然界,是大气中自然放电的现象。由于电云负电的感应,使附近地面积累正电荷,地面与雷云之间形成强大的电场。当某处积累的电荷密度很大,激发的电场强度达到空气游离状态的临界值时,雷云便开始向下梯级式放电,渐接近地面物体达到一定的距离时,地面物体在强电场作用下产生尖端放电,形成雷云方向逐渐向上先导放电,二者汇合形成雷电通路后随之放电,发出强烈的闪电和雷击,这就形成雷电。
2.2雷击的分类:雷击一般分为直击雷击和感应雷击。
2.3、雷电对洗选厂动力供电系统的危害
当雷电落在洗选厂高层建筑物上时,雷电通过接地线放电,一旦接地电阻过大,雷电流导入大地时产生很高的电压降,有可能击穿设备或线路绝缘,造成供电线路中断。
2.4雷电对洗选厂其他设施的危害:损害微电子设备,如通讯设备和电子计算机网络系统;损害建筑物、构架、树木、动植物。
2、雷击事故紧急处理程序
2.1一般性落雷的处理程序
2.1.1雨季落雷,雷区较远时,厂调度须及时通知现场生产人员,不要室外作业,工作人员不得在窗口活动,并将窗子关好。
2.1.2落雷早成部分低压电器设备停电时,由调度按生产要求停止影响生产的系统,组织电气值班员按电气作业规程,对停电部分进行检测检查,恢复供电。
2.1.3厂值班员必须到现场检查监护,同时通知岗位作业人员,在恢复供电前不得乱动,不得从事其他作业。
2.2危害性较大的落雷处理程序
2.2.1落雷频繁、落雷点离地面较近厂,调度须及时通知现场生产人员,立即停止室外作业,工作人员远离窗口和室外连接的设备,并将窗子关好。
2.2.2厂值班厂长根据实际情况,可停止生产作业,安置作业人员到安全的地方,雷雨过后恢复作业。
2.2.3落雷造成高、低压全部闪落的,调度室须立即通知作业人员,不得从事其他作业,原地等待恢复送电。并汇报分管电器的厂长、矿配电所、矿调度室。
2.2.4等待落雷期过后,组织值班电工、配电工对落雷造成的危害进行检测检查,确认完好时,按电气作业规程试送电,待全部送电并进行复检后,可以恢复作业。
2.3危害性巨大的落雷处理程序
2.3.1落雷巨大造成厂房破裂、设备起火的,立即停止作业撤离人员到安全的地点,并立即汇报矿配电所、厂、矿领导。
2.3.2厂长组织有关人员的事故进行分析,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事故抢救,避免事故进一步扩大。事故巨大的要求矿或上级有关部门给与帮助。
2.3.3有人员伤亡的,必须立即请求医疗机构进行急救,在医疗机构未到达之前,现场必须进行伤员保护和必要的抢救。
3、雷害控制与防雷,自救与互救
3.1雷击损害建筑物事故发生后,要立即停止生产,通知人员离开危险的地点,撤离到安全地带,待雷电离开,天气变好后,对受雷击的地点进行检查,抢修,以便尽快恢复生产。
3.2雷击损害人身事故发生后,要立即汇报矿调度室和矿领导,拨打120急救电话,实施医疗救护,同时采取如下的救护方法——首先,是进行口对口人工呼吸。雷击后进行人工呼吸的时间越早,对伤者的身体恢复越好,因为人脑缺氧时间超过十几分钟就会有致命危险。如果能在4分钟内以心肺复苏法进行抢救,让心脏恢复跳动,可能还来得及救活。其次,对伤者进行心脏按摩,并迅速通知医院进行抢救处理。如果遇到一群人被闪电击中,那些会发出呻吟的人不要紧,应先抢救那些已无法发出声息的人。如果伤者遭受雷击后引起衣服着火,此时应马上让伤者躺下,以使火焰不致烧伤面部,并往伤者身上泼水,或者用厚外衣、毯子等把伤者裹住隔绝空气,以扑灭火焰。
3.3雷击造成供电系统中断后,采取如下措施
当高压供电中断时:1、先断开各低压配电室总板断路器,断开运行的二回路、脱水、洗煤东变、洗煤西变、原煤合介泵6KV油开关、上、下隔离刀闸;2、值班员要同矿降压站联系,问明情况向有关部门汇报,待上一级变电站恢复本站电源供电;同时由电工对我厂所有的配电点检查,确认无异常情况后,恢复供电。3、合上二回路6KV进线隔离刀闸、油开关。4、按照负荷的重要程度依次恢复脱水、洗煤东变、洗煤西变、原煤合介泵各分板的高压供电。5、由电工依次恢复原煤低压配电室、动筛低压配电室、压滤低压配电室、洗煤低压配电室、综合泵房低压配电室的低压供电,组织恢复生产。
3.4雷电来临前通知车间的人要离开金属质的一切物品,雷电强度级别高时,必须采取可靠的措施保护好人员和各类设备。需要停车时,必须及时停止生产系统的运行,将通讯和网络电源接头拆下,如果停机不及时导致雷击造成计算机调度指挥系统中断后,采取如下措施:生产系统正在运转中,要立即安排系统按顺序就地停机,查找故障点,排除故障点,待雷电过去后,方可恢复生产。
4、供电设施抢险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4.1、所有抢险人员必须要认真学习施工措施,掌握施工方法、质量要求和安全注意事项,并签字。
4.2、抢险总负责人对抢险过程实施安全监护,抢险前要向抢险人员明确抢险范围,对抢险人员作明确分工。
4.3、抢险人员必须听从抢险总负责人的统一指挥,不得各行其事。
4.4、在供电线路和设施上作业前必须验电、放电、挂接地线,确认无误后,方可作业。
4.5、高压电气抢险过程必须严格执行工作票和操作票制度。
4.6、整个抢险过程必须指定专门的监护人,负责整个抢险过程的监护工作。
4.7、抢险工作完成恢复送电前,检修负责人必须清理现场,清点人员和工具材料,确认无误,方可按次序恢复送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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