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事故类型及危险性分析
1.1 危险源
依据GB18218-2000《重大危险源辨识》原则,结合公司民用爆破器材运输与仓储的危险性分析。可能引发重、特大事故的危险源主要是:
1、火灾
炸药及雷管成品因受热自燃或因撞击摩擦、明火等原因,经过短暂的由弱到强的燃烧,最终爆炸。应急指挥人员一定要准确把握这一“短暂”时间,实施有效的灭火、救助、疏散措施。但是,必须高度注视火场变化,应在大火无法扑灭、爆炸、倒塌即将发生之前,果断下令迅速撤离现场所有人员。
2、爆炸
雷管、炸药由于火灾等原因突然发生爆炸,很容易引起周围爆炸物殉爆,这些事故最易造成群死群伤。
3、中毒
民爆产品及部分原材料受热分解后极能引起火灾,燃烧(或爆炸)的产物中均含有大量氮化物和一氧化碳等有毒气体,造成人员中毒。
1.2 危险源分布
公司目前共有两个煤矿使用民用爆破器材,即郭家湾煤矿、青龙寺煤矿
2 引发民爆器材事故的危险性分析及后果描述
2.1 运输过程
1、运输车辆不符合规定或车辆出现故障;
2、车厢内危险品码放不符合规定,因颠簸产生摩擦、碰撞导致事故;
3、运输过程中,驾驶员操作失误、违章驾驶、疲劳驾驶,路况不良及恶劣天气,车辆故障,引发意外火灾、爆炸;
4、外来明火或意外撞车、翻车。
2.2 储存过程
1、搬运、装卸过程中操作失误;
2、储存条件不符合规定,违反同库存放的原则;
3、雷击、静电、射频、电气火花;
4、库区外围山林失火蔓延至库区内危及炸药库、雷管库,如扑救不及时或失控,引发意外火灾、爆炸。
3 应急处置
3.1 火灾、爆炸事故的应急处置
1、在人身安全确有保障的前提下,应急救援抢险组应立即组织力量及时疏散着火区域周围的爆炸物品,使着火区周围形成一个隔离带;
2、应急救援抢险组迅速判断和查明再次发生爆炸的可能性和危险性,紧紧抓住爆炸后和再次发生爆炸之前的有利时机,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全力制止再次爆炸的发生;
3、应急救援抢险组发现有发生再次爆炸的危险时,应立即向现场指挥报告,指挥中心迅速作出准确判断,确有发生再次爆炸征兆或危险时,应立即下达撤退命令。为防止续爆伤人,撤离路线要尽快避开防爆土堤的泄爆口;
4、切忌用沙土盖压以免增强爆炸物品爆炸时的威力;
5、扑救爆炸物品堆垛时,水流应采用吊射,避免强力水流直接冲击堆垛,以免堆垛倒塌引起再次爆炸;
6、应尽量利用现场形成的掩蔽体或尽量采用卧姿等低姿射水,尽可能采取自我保护措施。消防车辆的停靠不要离爆炸物品太近;
7、爆炸产生有毒气体时,要采取防毒措施再进行抢救;
8、人员不能随意进入发生爆炸后的现场,必须用水浸透后确认不会发生二次爆炸或其它事故,经总指挥批准后方可进入;
9、为防止因爆炸引起的电路起火,要切断爆炸中心附近的供电线路;
10、如发现人员伤亡,现场监测及医疗救护队实施抢救,并迅速拨打“120”急救电话或医院急诊室电话说明情况,请求救援;
3.2 运输过程中火灾爆炸事故的应急处置
1、民爆器材运输途中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应立即向当地119、122报警和单位值班人员报警;
2、应急指挥中心派员立即赶往事故现场;
3、在运输途中发生民爆器材起火,在火势不大的情况下,利用携带的灭火器边扑火边把车辆开到远离人群、闹市和重要设施的地方;
4、确认无法施救的情况下,当事人员可以弃车撤离,同时立即通知当地公安和消防部门;
5、协助当地采取疏散和戒严措施;
6、确认有无伤亡,视情况迅速拦截车辆送往附近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