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近日,湖北省武汉市爆发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呈现逐渐扩散态势,各省市防控形势趋向严峻。为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批示要求,全面公司各项工作部署,决定启动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一级响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开展集团各项疫情防控工作 (一)成立公司疫情防控应急指挥中心领导小组,统筹部署公司疫情防控及应对工作。
组长 副组长 组员各部门负责人 二、高度重视,控防并举,切实做好各班组员工健康安全防护工作 (一)全面了解全体员工外出史等重要信息, 加强管理,落实健康异常情况报告机制。各部门负责人是疫情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在疫情警报解除前,要加强对部门员工的管理,了解并掌握本部门人员 出差、休假情况,每日向本级机构办公室部门报告员工健康异常情况。需要开展健康异常情况报告的病例为具有发热(≥37.5° C)等症状,且发病前 14天内有武汉市旅行史或居住史;
或发病前14 天内曾经接触过来自武汉的发热伴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或有聚集性发病。
(二)加强职场卫生安全防控,开展员工健康教育,提升全员公共卫生安全意识。加强职场安全防控,实施进出人员体温检测,加强职场保洁、通风,每日定时开展职场消毒。通过公司办公系统、各类宣传平台 发送卫生安全预防知识,组织发放防护口罩,提高员工自我保护意识。各职场需配备温度测量仪、洗手液等,密切关注全员健康状况,如有发热等身体不适症状应及时采取措施,严防聚集性疫情在本单位发生。
(三)各级机构要组织各部门认真落实员工因病缺勤登记、追踪制度,主动报告统计结果,确保传染性疾病“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在疫情警报解除前,原则上,各部门不安排集中开会,员工在各自岗位上听广播信息。同时,提升员工安全防护意识,积极配合卫生疾控部门开展防控工作,员工家中有武汉来的亲属、朋友,应及时向行政人事部报备。
三、强化应急值守,加强突发事件处置和紧急信息报送工作 各部门要加强节假日应急值守,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确保防控力量充足。各单位指定兼职合规员做好相关信息的收集、整理和报送工作。行政人事部牵头,建立疫情防控工作微信群,确保信息及时上传下达。从1月25日起,各部门负责人每日1600时前向微信群报送本部门疫情防控情况,各机构指定人员每日1600时前报送本机构疫情防控情况,要求有事报情况,无情况“零报告”。各机构要组织好本单位疫情防控情况报告工作,如遇突发、紧急重大情况,要边采取措施边立即上报。
请各部门按通知要求,落实责任,众志成城,扎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全力保障好员工健康安全,确保公司营运正常。
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对防控保障工作应急预案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市交通委、市总工会、集团公司和公司等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及要求,切实做好公司传染病疫情防控工作,及时妥善处理有关突发事件,保障员工身体健康、维护公司安全稳定,确保疫情防控工作有序开展,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高度重视、依法防控、积极应对、科学处置”的原则,进一步提高专项应急处置能力,全力降低和控制疫情的传播及蔓延,科学、规范、有序的做好集团公司疫情应对及防控工作。
二、组织领导 (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公司疫情应对防控应急保障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担任。
组 长党委书记,总经理 副 组 长纪委书记、副总经理 成 员部门;
各单位党政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公司信息与应急指挥中心主任由指挥中心负责人监兼任,副主任为公司公司疫情应对防控应急保障联系人。
(二)领导小组职责 公司疫情应对防控应急保障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公司各部门、各单位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并对疫情防控全局工作进行统筹协调、对疫情防控重点工作进行研究决策、对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成效进行监督指导。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按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研究制定公司疫情应对防控保障应急预案。负责与上级单位沟通联络,及时传达上级指示精神。负责公司疫情应对防控工作的具体实施,及时协调沟通领导小组各成员,确保本预案中各项疫情防控工作有效落实。负责公司对外疫情应对防控工作相关信息的接收、发布、汇总和报送工作,同时负责安排疫情应对防控期间信息上报人员的值守事宜。
(四)各部门、各单位职责 按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负责及时接收、传达落实上级有关指示精神。并按照责任与业务分工,做好各部门、各单位针对本次疫情应对、处置、信息报送及监督指导工作。
三、疫情防控应急保障措施 在疫情未发生大范围扩散前,公司疫情防控工作实行重点防控响应。如发生疫情大范围扩散,由应急预案编制部门按照上级单位指示精神及时调整预案相关内容后,立即下发并通知有关部门和单位启动相应应急保障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