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根据海南省社会经济发展的总体规划,为完善政府对突发性公共危机事件的应急管理,建立科学、规范、统一、高效的工业事故应急处理指挥体系,进一步协调和整合全省现有应急资源,建立分工负责、责任明确、优势互补、常备不懈的工业生产事故应急处置保障体系,增强我省预防危险化学品事故的综合管理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1.2?? 工作原则
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以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控制环境污染为主要目标;要在统一领导的前提下,及时动员和组织省内外各种救援力量,充分整合社会应急资源,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做到统一指挥、统一调度;要按照分级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指挥体系和动员人民群众参与应对突发事故的有效机制,认真组织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演练;要明确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职责权限,密切协调配合,加强信息沟通,建立健全信息报告体系、科学决策体系、防灾救灾体系和恢复重建体系,积极开展危险化学品应急处置技术研究,提高预防和应对突发性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
1.3?? 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海南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结合海南省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实际,制定本预案。
1.4?? 现状
目前我省工业基础比较薄弱,工矿企业规模相对较小,危险化学品生产事故以一般性伤亡事故居多,近期内尚未发生过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事故。随着产业结构调整,我省正逐步走上工业化发展的轨道,特别是随着西部石油化工及造纸产业的兴建投产,全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经营单位的不断增加,预防和应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事故的工作越来越显得重要。长期以来,我省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依赖消防队伍,没有专业的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的组织管理工作非常薄弱,对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严重不足,不能适应我省工业经济高速发展的要求。
1.5? 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称危险化学品事故主要是指全省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危险化学品泄漏、火灾和爆炸事故。特别针对重大危险源单位(危险物质的生产、使用、贮存和经营达到一定规模的企业或组织)发生的火灾、爆炸或毒物泄漏事故。危险品运输企业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对周围居民或环境可能造成即刻或延期危害的火灾、爆炸或有毒物质泄漏事故,也列入本预案应急处理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