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提高处置生产安全事故的快速反映能力,及时做好事故发生后的救援处置工作,最大限度的减少事故的发生和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17号令《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企业的实际,特制订本单位的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办法。
一、应急救援预案的管理遵循的原则
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
公司的应急救援预案分四级管理。
二、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评审和审批要求
公司、区域局(分公司)、项目部以及项目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起重机械的安装、拆卸等法律法规规定的都应编制各自的应急救援预案,且编制的应急救援预案要有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
1、公司级的应急救援预案由公司工程部编制并应包括以下内容:
①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②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并能满足公司应急工作的要求。
③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并覆盖整个公司,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
④预案内容与区域局(分公司)、项目部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评审和审批程序:公司级的应急救援预案由公司工程技术委员会评审,由公司总工程师审批。
2、区域局(分公司)应急救援预案由区域局(分公司)的质安责任人负责组织编制并应包括以下内容:
①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②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并能指导区域局(分公司)应急工作的要求。
③预案基本要素要涵盖区域局(分公司)所有的职责范围。
④预案内容与项目部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评审和审批程序:区域局(分公司)应急救援预案由各区域局(分公司)的质安科(处)评审、报公司工程部审批,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应急救援预案由公司总工程师审批。
3、项目部以及项目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起重机械的安装、拆卸等的应急救援预案由项目经理负责组织编制并应包括以下内容:
①建设工程和项目部的基本情况。含规模、结构类型、环境、工程开工日期等。
②建立施工现场安全事故救护组织,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
③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及存放的位置。
④安全事故救护单位。包括建设工程所在市、县医疗救护中心、医院的名称、电话,行驶路线等。
⑤对于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如高处坠落、触电、起重设备伤害、坍塌、自然灾害等应制定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和明确救援的方法、要求和具体措施,保证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
⑥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的其他内容。
评审和审批程序:项目部以及项目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起重机械的安装、拆卸等的应急救援预案由项目部的质安负责人评审,报区域局(分公司)审批;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应急救援预案由公司的工程技术委员会评审,公司总工程师审批。
三、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公示和备案规定
公司、区域局(分公司)、每年组织一次,项目部每半年组织一次应急预案演练,提高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当告知现场施工作业人员。施工期间,其内容应当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予以公示。
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当作为安全资料的一部分由项目部报所在区域局(分公司)备案。区域局(分公司)建立审批台账,每季度报公司工程部备案。
未制定应急预案或者未按照应急预案采取预防措施,导致事故救援不力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司将从严处罚。
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