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公共事件:是指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其他严重危害,影响、威胁局部区域或者全国经济社会稳定和政治安定的,需要由政府组织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应对的突发事件。突发公共事件一般包括自然或者人为因素引发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事件等类型。
紧急状态:是指应对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过程中,采取常规措施无法有效控制和消除其严重危害时,有关国家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宣布在特定地域甚至全国采取临时性非常规措施、先例紧急立法权的一种严重危机状态。
应急状态:是指为应对已经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在某个地区或者全国范围内,政府组织社会各方力量在一段时间内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应急预案采取紧急措施所呈现的状态。
次生、衍生事件:是指某一突发公共事件所派生或者因处置不当而引发的其他事件。
耦合事件:是指在同地区、同一时段内发生的两个以上相互关联的突发公共事件。
应急预案: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为迅速、有效、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制定的方案。用以明确事前、事发、事中、事后的各个进程中,谁来做,怎样做,何时做以及相应的资源和策略等。
总体预案:是指国家或者某个地区、部门、单位为应对所有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而制定的综合性应急预案。
综合应急预案是从总体上阐述事故的应急方针、政策,应急组织结构及相关应急职责,应急行动、措施和保障等基本要求和程序,是应对各类事故的综合性文件。
专项预案:是指国家或者某个地区、部门、单位为应对某类突发公共事件或者为发挥某项重要功能而制定的应急预案。专项预案通常作为总体预案的组成部分。
专项预案应按照综合应急预案的程序和要求组织制定,并作为综合应急预案的附件。专项应急预案应制定明确的救援程序和具体的应急救援措施。
现场处置方案(操作程序):是针对具体的装置、场所或设施、岗位所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现场处置方案应具体、简单、针对性强。现场处置方案应根据风险评估及危险性控制措施逐一编制,做到事故相关人员应知应会,熟练掌握,并通过应急演练,做到迅速反应、正确处置。
部门预案:是指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其职责分工为应对突发公共事件而制定的应急预案。部门预案分为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
单项预案:是指国家或者某个地区、部门、单位,针对某个具体活动或者项目,为应对其实施中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而制定的应急预案。如重大活动应急预案,应急演练应急预案等。
应急操作手册:是指为便于应急响应人员掌握和快速查阅有关职责、程序、规程、通讯方式以及人力资源等关键内容而编写的简明文本。
应急管理:是指政府、部门、单位等组织为有效地预防、预测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最大限度减少其可能造成的损失或者负面影响,所进行的制订应急法律法规、应急预案以及建立健全应急体制和应急处置等方面工作的统称。
应急准备: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进行的组织准备和应急保障。
应急响应:事故发生后,有关组织或人员采取的应急行动。
应急救援:在应急响应过程中,为消除、减少事故危害,防止事故扩大或恶化,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或危害而采取的救援措施或行动。
恢复:事故的影响得到初步控制后,为使生产、工作、生活和生态环境尽快恢复正常状态而采取的措施或行动。
一案三制:是指为应对突发公共事件所制订的应急预案和建立健全应急体制、应急机制、相关法律制度的简称。
监测:是指通过各种方式、方法收集突发公共事件的相关信息并进行分析处理、评估预测的过程。
预警:是指根据监测结果,判断突发公共事件可能或即将发生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或应急预案相关规定,公开或在一定范围内发布相应级别的警报,并提出相关应急建议的行动。
防灾:是指为了防止灾害的发生所采取的各项措施和部门间联运机制等的总称。
救灾:是指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政府、社会组织及公民为救助生命、维持基本生存需要和保护财产等所采取的各种直接措施。
事件前兆阶段:是指从预示突发公共事件可能发生的各种征兆开始出现到突发公共事件实际发生之前的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