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国建筑施工行业安全现状
1.1建筑施工中安全事故多发性
从世界范围来看,一般而言,建筑工人比一般行业工人在现场受伤的概率高1倍,而死亡的概率则更是高达2至3倍。事故的频繁发生,对社会生活和经济发展产生了巨大的负面影响,同时也阻碍了建筑业的发展。根据美国2003年的一项研究,建筑业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占到其总成本的7.9%一15%。而在我国,以四川省为例,2000-2004年四川省各类生产行业发生死亡事故人数分别为2000年的1861人到2004年的2193人不等(见表1.1)。其中,由于建筑施工造成的年均死亡人数为180人,占总死亡人数的10%(见表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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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全国伤亡事故统计资料分析,截至2005年全国历年发生的建筑施工伤亡事故见表1.3。就整体现状看,我国的建筑事故伤亡比例水平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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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施工项目事故多发类别和部位
我国建设部长期跟踪统计资料分析表明,建筑施工伤亡事故的主要类型可以基本划分为五大类别,它们分别是:高处坠落事故、施工坍塌事故、物体打击事故、触电事故和机具伤害事故。它们所造成的伤亡人数比例约为:42-45%,15-20%.12-15%,10%和5%。以2004年为例,这五大类事故导致的死亡人数所占比例分别为:53.10%、14.43%、10.57%和7.18%。占全部事故死亡人数的92.0%。其他8%的事故类型包括中毒和窒息1.81%、火灾和爆炸0.08%、车辆伤害0.38%、起重伤害3.10%以及其他伤害2.64%。
从事故易发部位来看,高处作业是事故产生的重要根源,临边洞口的建筑施工伤亡事故率明显较高。以2005年数据为例,在临边洞口处作业发生的事故死亡人数占到19.20%;其他高处作业类型如脚手架上作业,占12.66%,安装、拆除龙门架(井字架)物料提升机过程中产生事故,占8.38%;在安装、拆除塔吊过程中产生事故的,占10.06%。除此之外的其他事故易发部位还有:基坑部位,由于基坑挖掘事故导致的死亡人数比例为6.96%;土石方施工部位,由于土石方坍塌事故导致的死亡人数比例为4.44%;与施工机械和机具混合作业部位,由于施工机具造成的事故死亡人数比例为4.95%;另外,还有因模板支撑失稳倒塌事故导致死亡人数比例为7.38%;外电线路死亡人数比例为0.75%;现场临时用电线路死亡人数比例为2.77%(见图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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