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行业是具有高温高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潜在危险的一个特殊行业,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对化工行业经济的健康发展举足轻重。如何加强化工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尤其是如何加强化学事故应急求援抢救工作,是化工企业应该认真对待的。国家经贸委组建了化学事故应急救援系统,如何充分发挥现有的化学事故应急救系统的作用,提高认识,理清思路,合理规划,科学管理,对促进石化行业进持续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基本情况
化学应急救援抢救系统始建于1996年,原化工部和国家经贸委根据我国化学工业的迅速发展,为防范意外事故,及时抢救受害人员,减少人员伤亡,联合印发了《关于组建“化学事故应急求援抢救系统”的通知》(化督发[1996]42号)。一是成立了化学事故应急求援指挥中心;二是建立了化工部化学事故应急求援抢救中心;三是明确指挥中心和抢救中心的主要职责。几年来化学事故应急求援抢救中心对化学事故中伤害人员的抢救、企业急救人员的培训和指导企业建立预防化学事故预案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1998年政府机构改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作了重大调整后,国家经贸委为保持化学救援工作的连续性,充分发挥原化学事故应急救援抢救中心的作用,国家经贸委印发了《关于调整“化学事故应急救援抢救系统”的通知》(国经贸安全[1996]606号)和《关于化学事故应急救援抢救系统有关工作的通知》(安全[1997]71号),主要是加强了对化学事故应急求援系统指挥中心和8个化学事故应急救援抢救中心的领导,进一步明确了化学事故应急救援抢救系统的机构设置和职能,具体明确了当前的六项工作任务:一是制订《化学事故应急救援抢救工作规则》和《专家咨询管理办法》;二是开展调查研究,要求各中心了解所在区域内石化企业重大危险源及现场抢救培训计划,开展培训工作;四是建立专家咨询系统,确定专家组成人员;五是完善抢救中心布局,在华南、华北、西南、西北地区推荐一批有条件的企业职防院所,经指挥中心办公室考核后,合理规划布局;六是发挥报刊杂志的作用扩大宣传报道工作。
目前,批准成立的8个化学应急救援抢救中心,已有6个中心正式挂牌,但工作仍处于起步阶段。
二、主要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1、法律法规不健全。由于化学工业的特殊性,一旦发生事故,不仅会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而且可能造成职工重大伤亡,毒物泄漏扩散甚至危及社区人民群众的安全,及时快速施救,根据不同化学品的危害性质采取不同措施,正确制定化学事故应急救援和抢救方案,科学决策,多部分协同配合,专业人员各司其职,需要以法律法规规范约束,加强事故防范,坚持预防为主,强化责任,严格管理,依法监督同样需要以法律法规规范约束。
2、机构设置与布局功能单一。目前化学事故应急救援系统机构设置主要是依靠化学事故应急救援抢救中心,重点是在事故后的救援与抢救上,如果为救援而救援,不抢救而抢救,这对于提高整个化学工业的安全生产水平,坚持预防为主,落实安全措施,减少人员伤亡显然是不够的。
3、化学事故应急救援抢救中心职能与有关部门职能交叉。从现实情况看,化学事故应急救援抢救与城市减灾防灾、民防、卫生治疗、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职能不同程度有一些交叉,虽然各部门工作重点有所侧重,多年工作运行情况也是好的,但也不能排队一些地区存在这一矛盾的客观性。
4、救援抢救工作收费困难。一是企业工伤保险投保率低,相当一部分企业还没有实行工伤保险,救援抢救费用不能从工伤保险费用中支付;二是一些企业经济效益差,发生事故后更是雪上加霜,事故单位拖欠救援抢救费用情况严重。目前从8个化学事故应急救援抢救中心情况看,抢救中心基本上是依托国有大企业集团的职能院(所)或医院,但是,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为使国有大型企业积极参与市场竞争,摆脱企业办社会的额外负担,增强国企竞争力,职防院(所)或医院将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主体,在既断了“皇粮”又受工作量不足,欠费等问题制约的情况下,化学事故应急救援抢救不拓展业务渠道是很难维持和发展的。
5、信息网络建设滞后,信息咨询服务体系不健全。从安全生产信息网络建设情况看,主要是力量分散,低水平重复建设现象严重,造成资源浪费,运行效益差;覆盖面小,技术服务面窄;缺乏资金,技术升级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