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随着经济建设的飞速发展,各类火灾和急、难、险、重的社会抢险救援任务日趋复杂,如何面对复杂的火灾现场,运用正确的技战术措施,果断正确地完成战斗任务,是我们每个官兵值得思考的问题。近来,各单位在参加灭火战斗、抢险救援、社会救助等作战行动中,积极主动地采取了较为准确的方法,保证的灭火战斗的成功率。但是,通过几个较大火灾的扑救,特别是多个中队联合参战的火灾扑救过程中,我们发现各单位普遍存在一些共性的问题,就这些问题我简要地谈一下个人观点,供各位参考。
一、对“六熟悉”的落实有偏差,流于形式。
按照公安部消防局和总队的要求,各单位积极地开展了“六熟悉”活动,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为我们参加灭火战斗形成有效的措施和战斗行动提供了第一手资料,但是我们也发现,在平时工作中,一些基层单位对“六熟悉”认识不够,工作开展不深不细,致使“六熟悉”放在嘴上,步入误区。误区之一:开展“六熟悉”工作时,不是分岗位熟悉,而是“胡子、眉毛一把抓”,人为地增加了工作量,使官兵顾此失彼,“捡了芝麻丢了西瓜”。为了使有限的人员发挥最大效力,我们应遵循“按岗位分工熟悉”的原则。误区之二:把“六熟悉”当成调节基层开展训练的一种方式,致使参加“六熟悉”工作的战士“走马观花”,造成对重大单位的一些问题,如重点部位,内部消防设施等情况了解不清,工作达不到效果,到头来是知其一,不知其二。误区三:“六熟悉”对象是辖区的一、二级重点单位。当然,一、二级重点单位的“六熟悉”工作固然重要,但是,综观历年来全国的火灾发生情况,真正发生火灾的重点单位只占火灾总数的5%至10%,因此,在开展“六熟悉”活动的同时,我们的着眼点不要只限于一些重点单位,要有全局观念。误区之四:“六熟悉”是执勤中队的事,与消防大队关系不大。我们应认识到,执勤中队与消防大队在此项工作开展时,有着较大的互补性。一是基层单位要保持与消防大队密切联系,不断从大队获取更新的情况,以便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二是消防大队在进行工程验收时,要有中队干部参加,以便详细及时地掌握新单位的具体情况。三是消防大队可以利用执勤中队开展“六熟悉”时反馈的信息,及时进行检查、监督。从以上存在的几个误区我们应认识到,“六熟悉”工作是一项经常性工作,这对于提高官兵的组织指挥能力、临机处置能力,以便各类人员在紧急状态下明确自己的职责、分工,确保遇事不慌、心中有数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因此基层单位要真正将“六熟悉”工作落实到实处,保持扎实严谨的工作态度,才能使我们的队伍时刻处于一个良好的状态,圆满完成各项战斗任务。
二、避免火场秩序混乱,减少火灾扑救中的错误行动
目前,支队在扑救过程中存在的最大问题是火场秩序混乱,主要表现在:火场中停车位置及水枪阵地设置不合理,灭火作战人员慌乱,器材操作不熟练,围观群众乱串中队乱占通信频道等。
导致火场混乱的原因在于:一是火场指挥员的错误决策和指挥。使火场出现停车无序,特别是多个中队到场后,长蛇阵现象屡见不鲜,造成交通堵塞;以中队为单位作战时,首车盲目占用水源,二、三车各自为战,无法形成有效的作战阵形,不能很好地利用分水器形成有效的支线进攻,水带铺设杂、乱、多。例如,在2004年11月29日来凤街1号南京市塑料三厂火灾扑救中,就曾出现头部车占据消火栓,二、三部车无水源可用的现象。二是战斗人员火场经验缺乏,心理素质差。面对复杂的火灾现场,任何人瞬间的惊恐都是在所难免的。但战斗员的慌张常常导致手忙脚乱,出现展开水带时扭曲、折叠、接口脱落,甚至出现平时很熟悉的器材到火场后却找不到摆放位置,不能贯彻指挥员的战斗意图;驾驶员的慌张常常导致停车不择路线,造成交通堵塞;有的单位到达火场后,水枪手、后方号员缺乏配合,基层单位平时扑救一般建筑火灾较多,但许多中队到场后,水枪手不知如何设置水枪阵地,不敢大胆内攻,往往出现水枪在外面吊高射炮的现象,有的甚至贻误了战机,造成火灾蔓延扩大。三是对器材的操作不够熟练。有些基层中队执勤观念淡薄,在新驾驶员下队和老兵退伍后,没有及时组织对新驾驶员以及顶替值班的后勤人员进行针对性训练,导致在火场上出现驾驶员不会上吸水管、1个九米拉梯四五个号员还架不上去等现象,浪费了火场上的人力资源,直接影响进攻速度,贻误宝贵的第一控制时间。四是未能形成有效的火场警戒。面对火场围观群众,消防队到场后未能及时组织人员进行疏散、警戒,及时协调公安巡警协助治安管理,控制人员疏散。五是火场通信混乱。主要表现在:中队乱占通信频道,未能指定中队本身以及班的专用频道,未落实“先收后发”的原则,出现与火场无关的通信联络等,直接影响了通话接入,干涉了火场指挥,进一步扰乱了火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