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维护国家、企业、集体和个人财产不受侵害,保障自身和他人人身以及公私财产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北京市消防条例》、《北京市建筑施工现场综合治理管理办法》、《北京市建设工程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第84号令)》、《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第61号令)》、《北京市消防安全责任监督管理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43号令)》以及《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ISO14001、OHSAS18001企业安全卫生标准》的相关规定,本着“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为提高自防、自治、自卫能力,确保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消防、治安、交通无事故,签定消防、治安、交通安全责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