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前言
为全面履行甲、乙双方签字的建设工程施工协议内容,进一步明确在施工过程中双方的安全责任,保护施工人员的安全和健康,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公安部61号法》以及业主关于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统一执行、统一管理。
二、安全目标
1、不发生轻伤以上人身伤害事故。
2、不发生火灾事故。
3、不发生交通事故。
4、工程项目现场环境污染事故为零。
5、不发生由饮食和饮水造成的食物中毒和传染病。
6、不发生1万元以上的经济损失安全事故。
7、不发生因本项目造成的严重社会影响的生产事件。
三、甲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1、负责对乙方的资质进行审查。
2、向乙方协助搞清楚与施工有关环境的危险源(点)及施工境界。
3、协助乙方提供必须遵守的规章制度和有关要求,并对乙方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
4、乙方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发生违章作业时,甲方有权制止和处罚直至终止和乙方的合同。
5、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甲方尽量向乙方提供工作方便,使工程圆满完成。
6、若乙方施工过程中,没有按照有关安全和环保法规及甲方的要求进行安全管理整改,甲方将使用合同中规定的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投入到安全管理和隐患整改中,若合同中未明确列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甲方按合同额的5%投入,此项费用投入将从合同中扣除。
四、乙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1、乙方授权的项目负责人是本项目的安全第一责任者,应全面负责本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切实履行安全职责。
2、乙方必须建立安全责任制,制定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使全体施工人员掌握工程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
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取得国家相关主荐部门颁发的有效资格证书才能上岗;
4、乙方对所属工作人员的身体素质、精神状况、技能水平、作业中的安全行为负责,对施工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试、体检合格后方可进行工作,并将考试成绩书报甲方审核备案。
5、乙方应辨识在本项目施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害和安全隐患,并根据危害后果进行风险评价形成重要危险源和隐患清单,制定安全管理措施。
6、存在危险因素的作业场所设备设施应按规定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7、乙方应根据可能发生的危急情况、事故隐患和突发事件制定应急预案进行物资和措施准备,就应急预案进行培训、适当时组织演习,并保留培训和演习记录。
8、乙方应识别施工现场的环境因素,制定环境管理和保护措施及时整改业主和总包方的投诉和意见。
五、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甲方行业有关规定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协议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随合同生效而生效,随合同终止而终止。
甲方(盖章):
代表(签字):
安全负责人: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安全负责人: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