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为了确保建筑施工机械在租赁、安装、拆卸和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明确相关单位的安全管理责任,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建筑施工机械租赁、安装、拆卸和使用安全协议书。
1. 甲方职责
甲方作为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履行下列安全职责:
1.1按照乙方提供的安装设备位置的基础施工资料进行基础处理,确保建筑施工机械进场安装、拆卸所需的施工条件。
1.2审核建筑施工机械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备案证明等文件。
1.3审核乙方(包括其委托安装单位)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1.4审核乙方或其委托安装单位制定的建筑施工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5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监督检查建筑施工机械安装、拆卸、使用情况。
1.6施工现场有多台塔式起重机作业时,应当组织制定并实施防止塔式起重机相互碰撞的安全措施。
1.7建筑施工机械安装完毕后组织验收。 甲方应当履行下列安全职责:
1.7.1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周围环境以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对建筑施工机械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1.7.2制定建筑施工机械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7.3在建筑施工机械活动范围内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对集中作业区做好安全防护。
1.7.4设置相应的设备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的设备管理人员。
1.7.5指定专职设备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1.7.6建筑施工机械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的,立即停止使用,消除故障和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1.7.7建筑施工机械安装完毕后,使用单位应当组织租赁、安装、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验收,或者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建筑施工机械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1.7.8甲方应当督促乙方对在用的建筑施工机械及其安全保护装置、吊具、索具等进行经常性和定期的检查、维护和保养,并做好记录。
2.乙方职责
2.1乙方出租的建筑施工机械应当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
2.2乙方在建筑施工机械首次出租前,应当持建筑施工机械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到本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备案。
2.3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建筑施工机械性能要求,编制建筑施工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并由本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有安装资质的租赁单位)
2.4乙方应当在签订的建筑施工机械租赁合同中,明确租赁双方的安全责任,并出具建筑施工机械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备案证明和自检合格证明,提交安装使用说明书。
2.5乙方机械如委托安装,须与其委托安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并将建筑施工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安装、拆卸人员名单,安装、拆卸时间等相关材料报甲方和监理单位审核后,报请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核准。
2.6建筑施工机械安装拆卸工、起重信号工、起重司机、司索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经建设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2.7建筑施工机械特种作业人员应当遵守建筑施工机械安全操作规程和甲方工程项目相关的安全管理规定、制度等,在作业中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有权在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立即停止作业或者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后撤离危险区域;乙方施工人员必须认真接受甲方安全管理,杜绝违章行为,确保施工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