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德宏州金塔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站
一、 根据国家对机动车修理行业的统一标准规定要求,为确保汽车修理质量,提高机动车安全性能。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后,甲方所维修后的车辆要求乙方对车辆行驶安全技术检测, 在检测过程中,甲方全力配合乙方所需的一切手续及相关证件,甲乙双方应密切配合、互相支持、互相监督、严格把关、不弄虚作假、严格按照标准执行。
二、 甲方要求乙方对所维修的车辆进行安全技术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单。以备甲方建立该车档案,为甲方未修理合格项目更准确的进行修理。
三、 甲方应按国家统一规定收费标准付给乙方检测费,甲方在乙方检测完毕后,将费用全部付清。
四、 该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德宏州金塔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站
负责人: 负责人:
2012年12月12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