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XX市燃气有限公司
乙方: 用户编号:
根据《XX市燃气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为使燃气用户正确安全使用燃气和保障燃气设施的安全,明确双方责任、权利、义务、防止燃气事故的发生,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 甲方责任、权利、义务
1、甲方应通过媒体宣传、组织燃气操作人员学习等多种形式对乙方进行有关燃气使用常识及安全用气宣传,并发放安全宣传资料。
2、甲方应在燃气管道及重要燃气设施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3、甲方应定期对乙方燃气设施状况进行安全检查,指导乙方正确使用燃气。对不符合安全用气要求而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向乙方口头告知或发出整改通知书。甲方对乙方无视违章告诫的行为有权停止供气。
4、甲方在乙方反应其存在安全隐患时,应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现场,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5、甲方负责对管道燃气设施进行更新、维护及检修。但非甲方出售的燃器具不予维修和检修。
6、甲方因燃器设施检修需要中断供气时,应提前24小时告知。因不可抗力原因中断供气时,甲方应及时抢修,并在通气前以适当的方式进行公告。
7、甲方对乙方连续三个月拒交气费的行为有权停止供气。
二、乙方责任、权利、义务
1、乙方应仔细阅读并遵守由甲方发放的《工商用户安全用气手册》、《燃气用户使用证》上所印制的用户须知。
2、乙方不得将管道燃气设施砌入墙体或采取其他方式将燃气管道封闭;由于燃气具有易燃易爆的特性,乙方承诺不擅自改动燃气设施。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及返工费由乙方负责承担。如乙方确需改动、添装燃气设施时,应到甲方业务受理处办理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应配合甲方因输配检修需要在户内外改动燃气设施的施工;如因甲方施工造成直接损坏的,乙方有权追偿损失费用或由甲方负责修复。
4、乙方不得擅自开启、关闭户外管道燃气阀门。
5、乙方应接受甲方定期的上门安全检查服务,并积极配合甲方消除存在的安全隐患。
6、乙方应自觉按表具计量及时缴纳燃气费。逾期不支付的,甲方将按日加收应支付额千分之五的滞纳金。
7、乙方在选择燃器具时,为了确保用气安全须选用与甲方所供气源相适配并有检验合格证书的产品。
8、为了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挂表通气时,如发现乙方有违章现象则暂缓通气,待违章整改后再另行安排通气时间。通气之日,乙方应安排相关人员密切配合。
9、乙方因自身过错造成燃气事故的,乙方应自行承担事故责任;若涉及他人伤亡或财产损失的,还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其他
1、天然气计量表具正常使用周期为10年,到期须强制检修更换;液化石油气和天然气热水器判废年限应为8年。
2、嵌入式灶具拒严禁密封。
3、保修期内(通气日起一年),如表具计量产生机械故障或示值误差,甲方负责免费维修或更换(非正常使用除外);保修期外(包括到期更换),如表具计量产生机械故障或示值误差,乙方应主动提出更换,费用由乙方承担。
4、计量表就不计量或少计量的按《南昌市燃气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执行。
四、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如双方解除供、用气关系,本协议自动中止。
在签订本协议时,乙方已收到并将仔细阅读由甲方发放的《工商用户安全用气手册》。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
日期: 日期: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