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安全生产法》、《燃气管理条例》、《气瓶安全监察规定》等法律法规,双方特签订本安全协议。
一、签订合同时,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营业执照、燃气经营许可证、液化石油气充装许证、税务登证等合法的经营手续。
二、甲方应保证向乙方供应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钢瓶液化气和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技术要求的合格液化气钢瓶。甲方按乙方的计划和要求,为乙方提供按市场价格和保证质量的液化石油气。
三、甲方在灌装液化石油气时有义务帮乙方检测液化石油气钢瓶,如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乙方。
四、甲方保证乙方利益,每瓶有15—20元毛利润,即每瓶批发价低于本站的零售价15—20元。双方共同维护市场价格,不得抬价或降价,损害消费者权益。
五、乙方向甲方支付3000元的违约金,协议签订时一次付清;享有甲方合法资质范围内的经营权,且甲方是乙方的唯一供应商。如果乙方随意根换供应商或超出甲方规定的经营范围,则乙方违约,违约金归甲方所有;如果甲方无正当理由,停止向乙方供气,则甲方违约,甲方加倍违约金给乙方。
六、安全责任:甲方负责液化气质量、数量、充装方面的安全;乙方负责运输(车辆合法性、交通事故、个人安全)及向消费者正确宣传用气常识等方面安全。
七、甲乙双方必须遵循以上协议。如违反协议双方有追究其经济损失的权力。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从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字、签章):
乙方: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字、签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