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孩子(学生姓名) 现就读于林东六中(班级) 。根据家庭现状等客观原因,本学期同意孩子采取乘坐其他合法车辆(不乘校车)方式,在周开学、放假时或上放学时往返学校。
1、家长责任:运送学生车辆是学生家长雇用,校车公司或合法车辆车主与乘车学生家长是雇佣关系。(1)家长要选择合法有资质的车辆接送学生。(2)开学时家长负责将学生准时送到车上,放假时接回家中,承担学生在本村站点上车前、下车后以及假期的安全责任和教育责任。(3)父母共同签订本协议,一方签订无效。(4)在开学、放假时,家长或委托人亲自到班级履行接送手续。(5)开学入校时间规定在上课前半个小时以内。(6)要求学生以乘客身份坐车。(7)特殊情况学生不到校,家长需提前向班主任电话说明原因。(8)雇佣双方协商确定票价。
2、所用其他合法车辆车主责任:运送学生车辆是学生家长雇用,合法车辆车主与乘车学生家长是雇佣关系。(1)提供合法车辆、司机及随车照管人员。(2)司机及照管人员不能有违规操作、违章行为。(3)保证学生在校门至站点之间的途中安全,做好与家长、与学校的交接。(4)依据学校作息时间准时接送学生,并承担安全教育责任。(5)车辆停放不得靠近学校周边范围50米以内。(6)接送学生委托人亲自到班级履行接送手续。(7)雇佣双方协商确定票价。
3、学校责任:学校与合法车辆车主以及与乘车学生家长之间不存在任何雇佣关系。学校只负责学生入校门后的接待和离校门前的校内组织工作,并承担相应的安全教育责任。条件成熟可以协助组织乘车。
选择乘坐其他合法车辆的家长、车主、学校履行如下签字手续:
车辆类型: 司机电话: 司机签字:
父母双方签字: 班主任签字:
林东第六中学
2014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