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单位(以下简称甲方):xxxxx有限公司
承租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自愿将座落在北京市xxx区xxx村内厂房一座,租给乙方作为仓库及办公使用,并于2014年xx月xx日签订了《厂房租赁合同书》。为了加强出租厂房的安全管理,明确甲、乙双方的安全生产权利、义务和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和公安消防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及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二)审查乙方工商营业执照和与安全生产有关的相关证照资质。
(三)定期、不定期对乙方的安全、消防工作进行督查,及时纠正、制止乙方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违章行为。
(四)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和问题,督促乙方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彻底消除事故隐患。乙方如拒不整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业整顿,并向有关部门报告,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督促乙方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管理台帐,抓好安全基础工作。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法定代表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全面负责承租场所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配合甲方对其安全生产工作的督查。
(三)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接受法定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四)不得擅自改变建(构)筑物结构,不得擅自改变承租厂房(场地)的用途,严禁乱拉乱接电线。
(五)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六)严禁在承租区域内使用和储存高危污染的化学物品。对易燃易爆物品做好防火、防爆等防范措施,易燃易爆物品附近,显眼位置放置足够数量的灭火器。
(七)按照消防安全标准,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及应对灭火设备使用方法进行培训。
(八)安全生产值班员每天对仓库状况进行巡视,并填写“仓库巡检表”;下班前应有专人检查仓库安全,做到断水、断电(不能拉闸断电的要有安全措施)、关窗、锁门;
(九)所有从事仓库保管工作的员工要熟知“三知”(知防火知识、知灭火知识、知火警电话)和“四会”(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疏散自救);
(十)其他部门在库区范围施工,必须提前通知仓库出租方。没有得到事先通知,保管员必须拒绝其进入库区;施工有用火需求的,必须在保安监控下进行;
(十一)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严禁私拉、修改电力线路;
(十二)若将房屋转租,须告知甲方同意,将租户租屋情况登记造册。并做好租户的用电、用火及消防安全常识培训。
(十三)仓库场所的通道必须保持畅通,并按规定设置灭火器材及标志,设置照明、疏散标志,不得堵塞、封闭、占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
(十四)负责在物品存放区域配置相应规定数量的消防器材,并定期对消防器材进行检查、维护、保养和更换,确保承租区域内所有消防设备设施和器材的完好,严禁私自动用、挪用消防设施,不得私自改变消防设施设备的用途。
(十五) 严禁在承租区域内动用明火(包括焚烧废纸等可燃物)。节假日期间不准燃放烟花爆竹。
(十六) 废料等固废物应分类存放,不得随意堆放。生活垃圾、白色垃圾应及时清运,尽量保持环境整洁。
(十七)如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须立即向甲方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同时,积极配合甲方和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
(十八)在厂房租用期间,若发生安全、消防事故,责任和损失皆由乙方承担责任。
(十九)本协议未尽事宜,参照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三、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报xxx村委会登记备案一份。本协议与双方于2014年x月签订了《厂房租赁合同书》时效相同。前述《厂房租赁合同书》到期后,本协议同时终止。
甲方单位(公章) 乙方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
2014年 月 日 2011年 月 日
签订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