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一、目的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共同实现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与使用,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相互援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决定结合“特种设备安全应急救援伙伴”。为明确双方的职责和任务,特签订此协议。
二、协议内容
1、甲乙双方任何一家发生特种设备安全事故,且自己不能控制事故局面,必须在第一时间内通知合作方做出应急准备,避免伙伴遭受损失。
2、双方任何一家因特种设备发生火灾、爆炸、中毒等重大事故时,如果其程度超过企业相应级别,受灾单位可以直接向另一方申请援助,接到申请援助的企业须在第一时间内做出援助回应,积极组织人力、物力对受灾单位提供援助。
3、合作双方设专用电话及专职联络员,每月最少进行两次连续试接,保持通讯正常可靠。
4、发生事故后,受灾单位应及时将援助器材、物资归还对方,造成损失和消耗的,做出一定的经济补偿。
三、约束条款
为保证协议的可行性,合作双方向对方提供可援助物资、器材清单,另一方可不定时进行盘查,以保证协议的实用性。
四、有效期限
此协议从签字之日起立即生效。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六、双方签约盖章
甲方负责人(签字): (甲方盖章)
乙方负责人(签字): (乙方盖章)
2014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