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为了保证电气化铁路以及交跨电力线路(电缆)安全运行,根据国家有关法规、铁路、电力有关标准,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本安全互保协议。
一、双方职责
1.甲方应将电气化铁路上跨电力线路巡视纳入日常巡视工作,并做好恶劣天气下的设备巡视,当发现上跨电力线路危及铁路安全时应及时通知乙方。
2.甲方在交跨处进行设备维护和施工时,应保护乙方电力线路(电缆),必要时通知乙方。
3.乙方应加强电气化铁路交跨的电力线路区段的巡视,对跨越处的导地线、杆塔、金具、绝缘子、电缆端头等元件进行检查。恶劣天气下应组织特巡。当发现危及铁路安全的缺陷时应及时告知甲方。
4.甲乙双方应建立铁路、电力线路(电缆)交跨台账,便于双方掌握交跨信息,并每年底定期更新,见附件。
5.乙方在跨越处进行设备维护或施工时,应告知甲方,甲方应积极配合,必要时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6.当跨越处发生断线、杆塔倾倒或安全距离不足等情况时,甲、乙双方应第一时间通知对方。乙方应尽快消除影响铁路通行的障碍,应急处置期间应互相做好配合工作。
二、互保联系方式
甲方联系人:
固定电话: 手机号码:
乙方联系人:
固定电话: 手机号码:
当甲、乙双方联系方式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告知。
三、本协议一式四份,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