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中建六局有限公司胜利油田1120人防工程项目部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在全面忠实履行甲方与业主签订的承包合同、全面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的基础上,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胜利油田1120人防工程
2、 建设单位:胜利石油管理局人防办
3、 工程地点:东营市济南路与西四路交叉口东南角
第二条:承包范围及结算办法
1、 承包范围:临时水电安装、维护;工程施工用水用电的管线铺设、维护;工地用机械设备维修、保养及其他零星工作;
2、 承包方式:包工及包临电所用小型工具、用具;
3、 承包范围内的工期:按1年考虑;逾期两个月内不另计费用。超过两个月另行协商。
4、 开工日期:按2008年10月1日开始计算。
5、 结算办法:按3.0元/米2的建筑面积以固定单价包干。
第三条:工程款支付办法
1、 甲方只负责支付日常用的生活费;
2、 每月按4000元支付,其余在工程竣工时结清。
第四条:双方职责
1、 甲方职责
1.1、 协助负责办理工程安全受监登记手续。
1.2、 负责对乙方提供施工用住房,提供食宿条件,并对乙方按项目规章制度进行统一管理,支付乙方工资。
1.3、 协助乙方编制临电施工组织设计,解决工程中的有关问题。
1.4、 对乙方安全工作按照国家安全规范和标准以及当地有关质量安全的规定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协助乙方处理好质量安全事故。
1.5、 甲方按照其公司内部的管理制度对乙方施工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的检查并进行评定,根据评定结果进行奖罚;对乙方达不到合同约定或甲方要求,甲方在第二次警告后仍无改进,甲方有权自行安排人员整改,其费用由乙方负责。
2、 乙方职责
2.1、必须全面服从甲方的管理,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2.2、主要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提供并办理各种所需证件。
2.3、认真执行施工安全法规和标准,协助甲方做好上级单位的检查工作。
2.4、协助配合甲方的工作,自觉接受甲方的管理。
2.5、积极填写、整理、汇总工程安全施工日记,及各项检查记录、机械设备保养维护记录等资料。
2.6、加强现场文明施工,注意企业形象。
第五条: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及履行合同
1、 本工程必须达到安全无重大伤亡事故;安全文明施工达到安全文明施工标准。
2、 乙方必须认真执行建设部颁发的《施工现场安全用电技术规范》、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等部门颁安全标准及施工所在地地方政府的相关行政规定,严禁违章指挥、违章操作。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3、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因乙方原因发生安全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人员伤害赔偿均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其他
1、乙方必须满足甲方的施工进度要求,在施工过程中,如果甲方发现乙方不能满足甲方的施工要求,甲方可以做出勒令退场等处罚,如乙方中途因施工人数不够导致工作不到位,妨碍甲方的施工,甲方有权采取处罚或中止合同措施。如甲方采取勒令退场或中止合同的处罚时,则乙方已完工作按70%予以结算。如乙方中途自行退场,则按乙方完成工作量的80%予以结算。
2、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的履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不能解决,应该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补充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工资款付清后即失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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