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气象局:
为了加强施放气球安全工作,确保社会安全与稳定,根据施放气球管理工作的相关规定,我公司郑重承诺:
(一) 本企业在我市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并具有相应经营范围;
(二) 严格遵守《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施放气球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气象主管机构的监督和管理;
(三) 企业法人代表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本企业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对本企业施放气球安全工作负全部责任。
(四) 具有合法有效的《施放气球资质证》,施放气球活动的人员具有《施放气球资格证》以及《施放气球作业审批决定书》;
(五) 不涂改、伪造、转借、买卖《施放气球资质证》、《施放气球资格证》以及《施放气球作业审批决定书》;
(六) 严格执行施放气球的审批程序,按规定按时申报气球施放 活动;
(七) 严格按照审批的时间、地点和数量进行施放;施放气球活动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气球施放活动期间24小时有人现场值守;
(八) 施放气球必须符合适宜的气象条件。
承诺单位:兴化市华云技术服务公司
二〇一三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