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荣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荣县煤矿开展“保护矿工生命,矿长守规尽责” 主题实践活动方案》的通知(荣安委办【2013】6号)精神,
我作为生产技术负责人。本人保证: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标准和工作要求,贯彻落实技术规范要求,在生产技术上为安全工作做好服务,提供有力支撑,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并郑重向矿长承诺:
一、在总工程师和矿长领导下,全面负责本矿的技术工作。
二、严格执行每月带班下井工作计划,加强对井下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巡回检查,全面掌握井下安全生产状况,督促相关责任人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
三、审查、审批安全生产技术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四、负责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在设计、施工过程中,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五、在安排、部署安全生产工作时,把安全生产作为优先考虑的前提条件,始终坚守“先安全后生产”、“不安全不生产”原则。
六、组织开展技术研究工作.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安全防护装置,组织研究落实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改方案。
七、参加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安全技术方面的问题,审定安全技术方案。
八、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提出安全技术整改方案,指导安全、技术部门组织实施。
九、发生伤亡事故、重大设备事故时,参加指挥救援,并参与事故调查、分析,组织对事故发生的技术原因进行分析、鉴定,形成书面报告,提出整改意见。
十、履行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十一、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承诺人签字:
二〇一三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