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严格执行住校生管理制度,服从宿舍管理员指导和管理,争做优秀住校生,争创文明宿舍。
2、准时回宿舍就寝,有事不能准时回宿舍或不回宿舍就寝,必须向班主任及宿舍管理员请假,并由学生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向班主任出具书面材料且征得班主任同意。
3、学生应保持宿舍安静,不在宿舍追逐嬉戏,不在熄灯后讲话,不在他人床位住宿。
4、不玩电、玩火,不在宿舍使用明火,不在宿舍电力线路上私自搭接电器设备,不拉抻触摸电线、电器,不携带有可能对他人及自身安全构成威胁的物品进入宿舍。
5、不去河塘边驻留,不在无安全保护和家长或老师监护下玩水或下河洗澡、游泳。
6、不攀爬无安全保护的栏杆或露天晒台,未经允许不登临楼顶平台,不翻越楼道或楼顶护栏。
7、同学之间团结友爱、互相关心,不争吵打架,遇有矛盾和纠纷自己难以解决的,应当及时报告指导老师和班主任。
8、加强自我保护和自我防卫意识,遇有不法侵袭,应冷静机智地应付,并及时向警方和老师同学求援。
9、住校期间,逃避学校管理,私自离开学校及学生宿舍并违反住宿生管理规定造成不良后果,或因过错、过失行为致自己或他人人身财产损失的,当事学生承担全部责任。来校或回家的途中、节假日期间以及应当离校期间的安全责任由学生自负。
10、学生发生紧急情况或违纪行为,其监护人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到校处理并积极承担相关后果。
11、下列情况,无需学校承担责任:无法预料的意外事故;不可搞因素造成的伤害事故;因家族性疾病或潜在器质性生理原因而发生伤亡的;学生自愿救助他人而自己受到伤害或损失的;上学或返校途中人身或财产遭受损害或损失的,法律规定学校可以免责的其他情形等。
12、学生家长要加强对子女的安全教育与监护,经常督促子女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指导子女加强安全自护。必要时应协同子女共同做好安全保护工作。对于子女言行中显露的异常情况,家长必须及时告知老师,并配合学校积极做好指导疏导工作。
住校生签字及手印:
住校生监护人签字及手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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