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作为 (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和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运输条例》、《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试行)》等法律法规,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车辆技术管理和客货运驾驶人等从业人员管理,确保道路运输安全。
二、定期召开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例会,分析安全形势,开展隐患排查,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例会至少每月召开一次。特别是发生较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后,应及时召开安全分析通报会。
三、与各分支机构层层签订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制定明确的考核指标,定期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及奖惩情况。规范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及监控平台的安装、管理、使用,推进公路客运车辆分段限速管理工作,履行对营运车辆动态监控的主体责任。严禁客运车辆、危险品运输车辆挂靠经营。加强对客货运驾驶人的资格审查,对不具备安全驾驶资格的驾驶入,不得聘用其驾驶客货运车辆。
四、建立客货运驾驶入安全教育、岗前培训及考核制度。
定期对驾驶人开展法律法规、典型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技能训练、应急处置等教育培训。至少每月查询一次客货运驾驶人的违法和事故信息,及时进行针对性的教育和处理。
五、建立客货运输驾驶入安全告诫制度。安全管理人员对客货运驾驶人出车前进行问询、告知,督促客货运输驾驶入做好对车辆的日常维护和检查,防止客货运驾驶人酒后、带病或者带不良情绪上岗,严禁超员、超速、超载、疲劳驾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会车、违法超车等行为。
六、加强车辆技术管理,确保营运车辆处于良好的技术状况。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车辆安全技术状况检测和年度审验、检验制度,严格执行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制度,确保车辆符合安全技术条件。严禁逾期未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车辆、非法改装车辆、安全配置不达标车辆、超限超载车辆等上路行驶。
七、因不落实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发生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后果和相应的行政处罚、刑事责任。
法人代表签字
(承诺单位盖章)
2013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