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生活管理办公室
乙方:
为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增强生活管理办公室总体工作,进一步增强职工安全责任心,本着“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签订职工安全承诺书。
一、责任期限
甲方对乙方实施安全监督考核,乙方对甲方履行安全责任。责任期限为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二、安全工作目标
生活管理处负责人,必须做好下列主要工作:
(1)遵守招待所相关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规章制度。
(2)落实招待所治安管理制度和治安防范措施,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
(3)要经常检查房内设备的使用情况,如电器开关是否有漏电,天花、窗帘盒、挂画是否牢固等。
(4)要防止客人将汽油、武器、炸药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带进房间,如发现应及时上报保卫处。
(5)熟悉招待所和本楼情况,熟练使用各种消防器材,一旦发生火警,要指挥客人有秩序地安全撤离。
(6)决执行安全、防火制度,确实做好“七防”(防火、防盗、防抢、防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发生),确保宾客、安全。
(7)认真履行职责,严格管理,文明待客,保障安全。客房钥匙应指定专人保管,禁止将钥匙交给非本部门人员保管。
(8)住宿人员必须持本人有效证件办理住宿登记手续,接待人员应认真执行验证、登记制度,不得留住无证人员,发现身份不明或可疑人员及时报告保卫处。
三、考核内容
1、按照岗位职责,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
2、完成科室交办的各项工作。
四、责任追究
1、因操作不当,影响工作,负主要责任、并按照安全抵押金给以经济处罚。
2、因工作责任心不强造成人身及财产安全事故的,负有重要责任、并按照安全抵押金给以经济处罚。
五、本承诺书未尽事宜按照安全技能培训中心关于加强2012年安全工作的意见执行。
六、本责任书自2012年1月1日起生效。
七、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安全技能培训中心生活管理办公室
乙方:
签订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