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营造餐饮服务环节良好的食品安全消费环境,让广大消费者安全就餐、放心消费,本单位郑重承诺:
一、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第一人的职责。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不断强化法律意识、食品安全意识、行业自律意识,对本单位的食品安全负全面责任。
二、依法开展经营活动。严格执行餐饮服务许可、监督管理方面的相关规定,不断完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及保障措施。如违反食品安全监督法律法规,将依法接受处罚并自觉改正不当行为。
三、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从业人员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安排上岗并每年组织健康检查;在解除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岗位,不安排患有《食品安全法》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从业人员;加强个人卫生管理,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
四、加强食品安全培训教育。主动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确保从业人员熟知并严格执行;积极参加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各类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五、严把采购质量关。严格执行食品、食品原料及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建立进货台账并如实记录购进产品的各种信息和数据。不采购《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食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食用农产品;不购进不符合标准要求的食用油脂、食品添加剂。
六、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制定关键环节加工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定期维护、清洗、校验食品加工、贮存、陈列等设施、设备并保证正常运行;自觉规范食品添加剂使用行为,不滥用食品添加剂;发现问题食品立即停止加工或销售,必要时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不随意改变食品加工、贮存等场所及设备、设施的用途。建立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及餐厨废弃物处置台帐,按规定处置餐厨废弃物。
七、严格餐饮餐具清洗消毒管理。向消费者提供卫生且质量合格的餐饮具,不采购不合格的一次性塑料餐盒、筷子等餐饮具。
八、自觉接受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主动公布监督举报电话,重视并妥善解决消费投诉和纠纷。
九、积极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各种方式向社会公众宣传和普及食品安全知识,为构建平安济南和谐济南做出贡献。
十、加强各项食品安全保障措施。一旦发生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件,及时向所在地县级卫生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处置。
承诺企业(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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