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上级关于加强公路管理工作的指示精神,我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确保干线公路安全畅通,维护公路正常交通运营秩序。现对本单位、本辖区保畅通和安全生产工作郑重承诺如下:
一、工作目标和重点:以防事故、保安全、保畅通为目标,着力整治事故多发易发路段隐患为重点,全面提升公路安全水平。
1、承诺所辖长深高速、荣乌高速、滨德高速滨州段和220国省、205国道滨州段等干线公路不发生较大以上安全责任事故,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安全生产事故;不发生公路、桥梁管理责任事故;不发生因管理原因造成的交通责任事故,或严重影响的公路堵车事件。
2、对全市高速公路及重要干线公路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隐患排查率100%,整治计划完成率100%。
3、长深高速鲁冀界至滨州站车辙处理及排水设施改造工程、S321寿济线邹平桓台界至邹平章丘界段改建工程、S317滨温线大桑至温店段大修工程、S239大济线埕口至无棣县城段大修工程等在实施过程中不发生较大以上安全责任事故,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安全生产事故;不发生因管理原因造成的交通责任事故,或严重影响的公路堵车事件。
4、长深高速黄河特大桥、荣乌高速鲁北收费站等重点、危险路段坚持动态排查、定期复查,按职责和期限落实责任人要求整改率达100%,做到重点治理、保障到位。不发生公路、桥梁管理责任事故;不发生因管理原因造成的交通责任事故,或严重影响的公路堵车事件。
二、工作职责和措施:
1、依法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 的工作要求。市局成立以主要领导任主任的安全生产委员会,下属各单位均成立相应机构,按照职责分工,明确防范重点,细化分解任务,形成层层分工负责、上下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2、健全完善安全管理责任制。以“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制度为基础,为增强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包保责任,全方位落实各岗位责任制。
3、坚持履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职责。对辖区进行分级分类分析可能发生安全事故的途径、危害程度以及影响范围,按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采用“四不两直”的方式,实现“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效果。
4、强化日常管养,确保公路安全畅通。加大对负责管养的全市765座桥梁的监管,落实“四个一”责任,加强桥梁巡检,一旦发现影响安全的危病桥梁,第一时间采取限载限行等措施,完善安全设施和标志,确保桥梁安全。加大对所辖路段特别是高速公路和重要国省道事故易发、易拥堵等路段的养护巡查,及时处治路面病害。加强对公路隔离栅、护栏、防眩设施、机电设施的保养与维护,确保交通安全、机电工程设施齐全完好。
5、加强路政管理,确保行车安全。突出重点,对长深高速滨州黄河大桥、滨州服务区、鲁北收费站等重要桥梁、重要节点、重要路段进行重点巡查。配合公安交警部门及时处置路政案件,协助对所辖高速公路路段的事故处理和交通疏导管理工作,提前制定分流措施和方案,防患于未然。继续实施“政府主导、属地管理”的应急保畅工作机制,密切与交警、卫生、安监、气象、消防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实施联勤联动。
6、规范施工作业,降低通行影响。各改建工程、养护大中修工程、零星中修工程施工现场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交通组织设计》配备专职安全员、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规范设置各种施工安全标志、设施,并加强监督检查。对旧路拆除、桥涵改建施工段确保施工便道畅通,不发生陷车、堵车。避免由于道路施工引发交通安全责任事故。
7、全面完成公路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规划工作。按照《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实施技术指南》,组织力量集中对所辖公路、桥梁进行全面排查,建立隐患基础台账。并结合公路等级、交通流量、交通事故等情况,坚持动态排查、定期复查。
8、从严落实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新建、改建和扩建公路工程项目时,切实做好建设项目中的安全设施设备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以确保公路、桥梁安全设施设备的合理配置和及时到位,为安全运行提供保障。
9、及时有效做好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完善现有应急体系,市局专门成立应急指挥调度中心负责全面监控高速公路和普通干线公路重要站点、节点,高效识别重大风险源及危险地段。不断健全完善各类应急预案体系,主动争取应急处置与高速交警、特警、消防、卫生、防疫等多部门联动。
10、严格落实事故报告制度。制订事故报告制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保证第一时间赶到事故现场,组织、指挥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并按规定要求立即上报,做到不迟报、不瞒报、不谎报和不漏报。
承诺期内,若违反上述承诺内容,导致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自愿接受从严处罚。
三、承诺期限:2015年3月——2015年12月
承诺单位(盖章)
滨州市公路管理局
2015年3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