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不断提高全系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增强安全法制意识,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法制教育,加强学生宿舍管理,优化学生学习、生活环境,确保校园平安稳定,根据省、州相关部门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和西昌学院安全管理工作及西昌学院学生宿舍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要求精神,结合本系实际,经系务会研究制订学生寝室安全工作责任书。
一、工作目标
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意见》和《四川省学校安全暂行规定》等文件为依据,以“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加强学生宿舍管理,有效地预防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和各种意外伤亡事故和安全责任事故,防火防盗,坚决杜绝黄、赌、毒等一切社会丑恶现象进入寝室,确保校园学生安全、稳定。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力争使经济管理系学生寝室安全管理工作上一个新台阶。
二、工作责任及奖惩
寝室室长作为学生干部的一员,应充分认识宿舍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按系上的统一要求抓好寝室的安全工作,依据《西昌学院学生宿舍管理办法》对本寝室同学进行安全管理,并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坚持有效预防和严格管理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一>寝室有下列行为之一,扣室长操行分5分,室长事前制止未果且主动向班主任报告者免除责任,并加操行分5分。
1、未经系部批准,擅自调换寝室。
2、未经学院批准,擅自在校外租住房屋。
3、在寝室经商,张贴广告和从事推销活动。
4、在寝室内养宠物。
5、在寝室内起哄、打架斗殴、乱砸乱烧、乱吼乱叫、猜拳行令和酗酒。
6、晚归及夜不归寝。
7、拆卸、损坏和污染寝室公共设施。
8、未经允许留宿校外人员。
9、不服从宿舍管理人员管理的其它违纪事件。
<二>寝室有下列行为之一,每发生一次扣室长操行分10分。室长事前制止未果且主动向班主任报告者免除责任,并加操行分5分。
1、私拉乱接电线。
2、在寝室使用蜡烛。
3、在寝室使用电炉、电饭褒、充电式应急灯、烧水棒等电器
<三>寝室有下列行为之一,室长和违者受相同校纪处分并扣室长操行分10分,室长事前制止未果且主动向班主任报告者免除责任,并加操行分5分。
1、围观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
2、寝室内非法聚会,张贴大小字报,散发传单和从事任何形式的非法组织活动。
3、留宿异性
三、本责任书由各班班主任与室长签定。室长为第一责任人,寝室内的学生干部、党员为第二责任人,其职责参照室长执行。
四、责任人在学期内若承担两次责任,取消本期评选优秀学生干部资格;若承担三次及以上责任,取消室长及学生干部职务,党员按党纪处理。
五、学期内寝室若未发生任何违纪行为,在评优评奖和组织发展等方面优先考虑。
六、责任人有安全违纪事件,加重处理。
七、本责任书未尽事宜以西昌学院学生宿舍管理的规定为准。
八、本责任书从2005年10月1日起施行。
责任班级: 寝室编号:
班主任签字: 室长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