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维护XX大型超市与各引进厂家共同的利益,特签订本责任书。
凡在我超市经营厂家,必须签订本责任书,在签订本责任书时,厂家所在部门有责任、有义务向厂家介绍本公司的各项安全保安管理规定。
1. 引进厂家在本超市内经营必须遵守X大型超市有关的安全保安管理规定。
2. 引进厂家必须在超市的从业人员中指定一位安全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单位治安防范工作,并报保安部备案,如果有人事变动,需要重新指定。该指定的安全负责人须在保安部备案。
3. 引进厂家在将员工派驻我公司上岗前,须经过安全方面的培训,使员工具备一定的素质,能够自觉遵守安全保安管理规定。
4. 引进厂家员工在上岗期间与超市员工一样,须按指定的员工通道,规定的进场、退场时间排队进、退场,并且进退场时按规定着装,不得将私人物品带入货区。
5. 引进厂家法人或法人代表,应在其员工进入超市时为其办好全部手续,并与我公司各部门协调,使其员工能更好地遵守我超市的各项规定。
6. 严格禁止引进厂家在未经我公司同意或未通知我公司有关部门的情况下,私自调换营业员。
7. 引进厂家应对自己经营区域内的治安情况负责,每日在班前班后检查,并遵守超市的退换商品制度。
8. 引进厂家须加强对厂家售货的管理,避免出现因管理不善造成营业员空岗、串岗、偷拿商品、贪污货款等行为。
9. 引进厂家对自己使用的散仓需有专人管理,并设有进出库帐,经常盘点,并不得在散仓、更衣间、柜台内存放与经营无关的物品,包括易燃、易爆或其它危险品。
10. 引进厂家经营的贵重商品、稀有贵重金属等,必须设置保险柜,并将商品存入保险柜中。保险柜必须是经过公安部门检验的。
本公司保安部负责检查本规定的执行情况,对违反责任书的厂家及个人,保安部有权视情节轻重对其进行教育或处罚,触犯法律的单位和个人送交司法机关处理。
本责任书由本公司引进部门(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与联营厂家(乙方)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订。
本责任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店保安部一份备案。
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