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全面落实公司各项规定和安全责任。共同做好各项安全工作,遵守安全生产法规,确保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司利益,持签订此安全目标责任书。
一、 安全责任目标
线路管理员为本线路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不发生人员死亡和重大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和公司经济效益。
二、 责任
1、自觉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规、政策和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认真学习安全行车知识,教育驾驶员自觉服从交通管理部门和公司的安全管理,遵章守纪、安全行车、优质服务、维护公司信誉。
2、按规定安排上报车辆例行保养,每月参加一次月检,按时进行二级维护,对该线路车辆存在的安全隐患,应及时发现,及时整改。督促驾驶员保证车容、车貌整洁及良好的车况,不跑带病车。
3、负责本线路驾驶员的资格审查、聘用及辞退。
4、组织驾驶员按时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学习和各项活动。本线路所有客车做到准班、正点、不甩客、不发生抢客源、超载、超速,不携带危险品及危及安全生产的行为。
5、车辆肇事,必须在第一时间到场,同时向公司报告,并做好事故现场的保护和伤员的抢救工作,按公司规定承担事故处理费用。
6、全年做到遵章守纪、安全行车、优质服务、严格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为公司做出贡献,经考核评比,获得考评第一的线路员给予表彰和适当的物质奖励。
7、本线路驾驶员有下列行为的每次处罚线路员100元
① 驾驶准驾车型不符的车辆;
② 私自将所驾驶车辆交与他人驾驶的;
③ 酒后驾驶客运车辆的;
④ 私自包车或驾驶公司客车办私事的;
三、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经签字生效。
公司盖章 线路管理员:
二0一三年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