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健全完善“两个体系”,落实“三个百分之百”,增强安全生产“预测、预防、预控”能力,努力提高安全生产“可控、在控、能控”水平,落实各级安全责任制,认真贯彻《省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及《集团公司反违章管理办法》,保证员工在电力生产活动中的人身安全,保证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可靠供电,杜绝各类事故发生,争创无违章班组,在电力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到奖惩分明,全面完成2010年安全生产目标,特签订本责任书。
安全责任目标:
1. 不发生人身死亡事故、重伤事故
2. 不发生有人员责任重大电网、设备事故
3. 不发生重大施工机械设备损坏事故
4. 不发生本单位责任引发或扩大电网事故
5. 不发生本单位责任性重大火灾事故
6. 不发生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造成的事故
7. 不发生重大交通事故
8. 不发生大面积停电或有严重社会影响的事故
9. 不发生因安装、调试、施工违反规程引起的事故
10. 严格执行“两票三制”和设备缺陷管理等制度
11. 严格执行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交底和技术交底制度
12. 年内实现三个百日安全无事故记录
车间、班组、人员控制目标:
1. 车间控制轻伤和障碍;
2. 班组控制未遂和异常;
3. 人员控制违章。
安全职责:
1.严格遵守安全规程、安全规定及安全技术措施,做到不违章作业。有权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对安全措施不符合规定、任务不清的工作项目,以及违章指挥,有权拒绝作业。
2.参加班长召开的班前和班后会,服从领导,听从指挥,保证做到“四不伤害”。主动汇报安全生产情况,发生异常、未遂、事故时,应及时向班组长汇报,并保护好现场,不隐瞒真相。
3.认真参加班组安全活动和安全培训,认真学习事故通报,吸取教训,防止事故。岗位技能达到“三能”、“三熟”。
4.施工中由工作人员责任造成的人身轻、重伤及以上人身事故,由作业人员承担全部责任。
5.工作前检查安全用具,工具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工作时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具。
6.积极参加本班组的安全检查活动,管好所维护的设备,对设备安全运行负有责任。
安全奖惩:
1. 责任单位完成安全生产目标,按县公司安全生产考核实施细则奖惩规定予以奖励。
2. 责任单位未完成安全生产目标,按县公司安全生产考核实施细则奖惩规定公司所受经济损失全部由责任单位承担。
年度安全目标执行时间
二O一二年元月一日至二O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线路二班 线路二班
班长: 成员:
二O一二年元月一日 二O一二年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