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户外广告设施安全工作,根据《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落实、接受监督”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 (以下简称场地单位)和 (以下简称设置单位或广告公司)在 设置户外广告向渝中区城管办签订安全责任书。
一、场地单位和设置单位(或广告公司)依法全面落实该户外广告设施的安全责任,各责任单位的法人代表对所设置户外广告设施的安全负总责,层层分解,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在广告设置和使用中所发生的安全事故,由场地单位和广告公司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二、场地单位和设置单位(或广告公司)保证全面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和业务技能培训,严格按照具有法定的设计单位的该户外广告钢架图的各项指标要求,严密施工,禁止无证(照)工人作业,禁止偷工减料、违规操作,确保户外广告设施制作、安装的安全。
三、对该户外广告设施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场地单位和设置单位(或广告公司)负责全面落实日常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强化日常检修、维护工作责任的落实,确保做到有专人随时对所设置的广告设施钢架、电线铺设、电线情况等进行全面仔细检查,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整改钢架锈蚀、电路老化、漏电等现象,消除一切安全隐患。杜绝广告设施发生火灾、垮塌、伤亡等事故,确保设置的户外广告设施安全。
四、设置单位(或广告公司)负责落实该户外广告设施的容貌管理,定期对该户外广告设施进行清洗和整容,随时保证其容貌整洁、美观。
五、场地单位和设置单位(或广告公司)负责每半年对该户外广告设施进行一次安全管理检查,并向渝中区城管办书面报告检查情况。
场地单位(盖章) 设置单位或广告公司(盖章)
法人代表(签名) 法人代表(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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