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走读学生(在学校上学,未在学校住宿且没有参加学校早晚辅导管理的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增强学生家长及学生本人安全责任感,针对走读学生拟定以下责任书。
1、走读生到校时间分别为:春季早上8:50、中午14:00;夏季早上8:30、中午13:00。离校时间分别为:春季上午12:50、下午17:00;夏季上午12:20、下午17:30。
2、凡走读生家长必须负责子女上学及放学期间到校或回家的接送工作,并完全负责此期间子女交通、人身、财产等各方面的安全。
3、凡走读的学生,必须保证正常的教学时间,严禁迟到、早退或无故旷课。
4、凡走读学生,未经学校值班领导或教师允许,不得在校借宿和上早、晚辅导管理。
5、严禁走读学生参与赌博、打架、斗殴、盗窃等违法违纪行为。
6、在上学和放学回家途中,遇意外情况,必须及时由本人或委托他人告知学校或家人,以便采取紧急措施。
7、学生监护人(委托监护人)负责督促其子女按时回家、按时上学。教育子女注意交通等各方面的安全。
8、凡走读学生早上必须按时到校,不准在外逗留旷课,放学后必须及时回家,不得去同学家借宿或进网吧等娱乐场所。
9、凡走读学生,在上学到校、放学离校时若有安全事故发生,按国家《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解决。
10、本责任书从签字之日起生效。
班主任签名: 监护人(委托监护人)签字:
学生签字:
201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