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我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执行“一岗双责”的相关要求,落实科室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增强责任感,有效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进一步推动我校创安活动的开展,特制定本年度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内容如下:
一、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负责本校库房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对本校库房安全工作负连带责任。对在实施保管工作时自己身边发生的事故负直接责任。
二、根据所保管物品的要求和存放条件,按要求严格保管。
三、认真做好防火、防盗等工作,严防物品损坏变质和丢失。
四、严格遵守物品验收制度。验收中若发现数量、质量、价格、包装等有问题,应拒绝入库,并将情况上报有关部门查明原因。认真贯彻物品的管理制度,做到出入有帐,帐物相符。
五、未经批准,物品一律不准外借,更不能借与私人他用,否则将追究保管员的责任。
六、在集体财产遭受损失时,要及时向分管领导报告,否则,承担事故连带责任。
七、主动、妥善处理并及时报告发生在自己身边的突发事件,若听之任之、不报告、不处理或处理不当,承担直接责任或连带责任。
八、本责任书自签字起有效期至2013年9月1日。
主管校长(签字): 责任人(签字):
碾头中心小学
2013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