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作为供热科主要负责人,为确保企业安全成果,全面完成2013年的安全生产任务,保证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人身安全不受伤害;保证电网,设备安全,力争实现“可控、在控、能控”,确保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治久安,特向公司领导签订本责任状。
● 责任对象:本部门第一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 安全目标:
1、不发生重大人身死亡、重伤事故
2、不发生重大设备安全事故
3、不发生重大火灾事故
4、不发生雇佣工重伤、死亡事故
5、不发生本单位负主要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
6、不发生车辆作业责任事故
7、杜绝习惯性违章
8、不发生因管理责任造成经济损失在五千元以上的财产被盗事件
9、不发生本单位工作人员在检修中造成的烧伤、砸伤、高空坠落事故
10、不发生因检修设备监督、检查不到位而造成的设备损害事故
11、不发生本单位违法、违纪或被执法部门拘留、判刑等行为
12、不发生因本单位责任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事件
13、全面完成三个安全生产100天
●如发生以上安全目标中任何一项事故:
1、本人自愿引咎辞职
2、按有关规定接受公司对本人的经济和行政处罚
3、出现安全目标中任何一项事故,且经济损失在一万元以上的,除按有关规定处罚外,并承担事故发生金额的30%
●本安全生产责任状一式两份,各部门及本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生产技术科各留一份。
● 期限:自二〇一三年一月一日至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副经理: 供热部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