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设备名称:
根据公司设备管理的相关规定,项目部确保做好以下工作:
1、安装、拆卸、顶升作业前,合同、方案等有关资料必须报生产处审批。
2、安装前,组织安装单位对设备基础进行验收,报生产处审核。
3、安装、拆卸单位必须办理市安监站《南宁市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装告知书》、《南宁市建筑起重机械设备拆卸告知书》,报生产处审核,才能进入现场施工。
4、对起重设备安装、拆卸、顶升附墙作业进行全程监控,每次顶升附墙验收资料报公司生产处。
5、起重设备安装、拆卸、顶升附墙作业前一天,报公司生产处进行督察。
6、安装、拆卸、顶升附墙作业单位的管理人员、安拆人员的名单、上岗证、安全技术交底要一一对应,必须与《南宁市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装告知书》、《南宁市建筑起重机械设备拆卸告知书》和方案相符。相关的安拆管理人员、安全员、安拆人员每天在签到表上签字。没有管理人员到现场管理的不准施工。每天拍摄安拆管理人员、安全员和安拆人员上岗签到情况、安装、拆卸、顶升附墙作业过程的影像记录传到公司生产处。
7、每次维修保养影像记录、防坠安全器坠落试验影像记录传生产处。
8、装、拆卸、顶升附墙作业人员必须配挂安全带,不扣安全带的不准进行施工。
9、装、拆卸、顶升附墙作业起重设备周围必须进行安全防护,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10、按照公司统一规定制作、安装卸料平台防护门,悬挂公司统一标识,张挂工程起重机械使用告示牌。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安装楼层呼叫、信号系统。
11、执行管理规定,不听劝阻的安装单位,立即报告公司生产处。
12、起重机械操作工、司索工进行操作必须佩带安全马甲。
12、项目部交500元给生产处作为落实安全责任书的押金,按规定完成设备拆除后退还,违反以上任何一项规定的,押金不得退还。
项目负责人(签字): 电话:
设备管理员(签字): 电话: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