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防止重大、特大恶性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各类事故,落实部门安全生产责任,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及公司、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现厂办与厂办采购岗位人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1.目标:
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零伤亡事故;零危化物泄漏;零火灾事故;零爆炸事故;零新增职业病患者。
2.责任:
2.1 对供应商资质进行审查,组织对供方绩效评估,复评。不得向无资质或资质不全供应商采购。
2.2保证供应施工生产使用的一切机具和附件等,在购入时必须有出厂合格证,发放时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回收时必须检查。
2.3采购的劳保用品必须符合规格标准,保证防护用品的质量和作用。对批准的安全设施所需材料应纳入计划,及时供应。
2.4对化学危险物品(易燃易爆剧毒酸等)进行采购运输保管和发放时,必须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负责采购保管发放和回收劳动保护用品,向公司劳动部门提供使用情况。
2.5对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的资格预审、选择、服务前准备、作业过程监督、提供的产品、技术服务、表现评估、续用等进行管理,建立相关方的名录和档案,并对其进行完善和管理。
2.6不应将工程项目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工程项目承包协议应当明确规定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
2.7集团负责采购的供应商不在本体系内。
2.8根据相关方提供的服务作业性质和行为定期识别服务行为风险,采取行之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并对其安全绩效进行监测。
3.措施:
3.1及时学习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相关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做好本部门安全生产任务。
3.2加强本岗位专业技术的安全学习,积极学习先进企业的管理经验。
4.考核期限:
4.1考核期限自2014年7月1日起至2015年6月30日止。
4.2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责任书签字人如工作变动,接任人为自然签字人。
5.考核办法:
如发生一般安全事故扣分10分/次,对造成重大事故者追究责任。凡因违反操作规程作业造成安全事故者取消年终评先资格。
部门负责人(签字):
岗位人员(签字):共 1 人。
签订日期:201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