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执行《四川省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 实施办法》、《四川省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等国家法规和行业规范,以及项目四分部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保障宜叙高速公路项目施工过程中参建人员的安全和健康,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实现项目安全生产的总目标,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责任范围
(一)负责保障本沥青混凝土拌合站所属工程项目施工的全体职工的人身安全(含聘用的临时工、民工、技术协助工)。
(二)负责本沥青混凝土拌合站管理的设施设备的安全。
(三)负责本沥青混凝土拌合站所管辖施工区域内的治安管理。
二、责任目标
(一)安全指标
1.全年生产安全零伤亡、零重伤;杜绝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一般事故逐年递减。
2.不发生项目四分部负主要责任的重大及以上设备事故。
3.不发生重大及以上火灾事故。
4.在施工区域内不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或施工区域外与本项目有关的重大交通事故。
5.不发生较大危险品管理事故。
6.按时报送安全生产相关资料。
上述事故等级的认定按国家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
(二)安全文明生产管理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机关有关安全文明生产方针、政策、以及项目经理部制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对所辖范围内的安全文明施工负全责,承担工程所需的物资(含火工材料、易燃易爆、危险品)的采购、运输、保管等环节的安全责任。
2.必须将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列入重要工作内容,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文明施工的技术措施、组织措施和目标管理计划。全面落实并认真履行招投标文件、工程承包合同中安全文明施工条款规定。
3.认真落实项目四分部所制定的安全文明生产管理制度,并落实到位。
4.必须按项目四分部制定的安全文明施工技术措施来指导生产任务的完成。
5.必须按国家及招标文件和承包合同有关规定,确保安全文明施工经费的有效投入。
6.实施安全文明生产目标管理,层层签订安全文明生产责任书,并坚持定期考核,奖惩兑现。
7.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总结和推广安全文明施工经验,表彰安全文明施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8.定期组织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认真消除事故隐患,不断完善和规范安全防护设施。
9.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组织或配合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报项目经理部备案。
10.确保所属特种作业人员和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按国家和行业规定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确保所有工作人员上岗前经过安全文明施工的教育培训.
11.特种作业和高危作业人员必须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保险额不低于60万元。
(三)环境保护目标责任
坚持保护环境,持续发展的方针,教育和激励员工爱护环境,保护和改善环境,按着有关规定处置废弃物,有毒有害、污水排放应付和地方标准,不断改善环境条件,节能降耗,减少资源浪费,努力实现资源充分利用和能源消耗最低化,在工程施工、生活、后勤全过程中强化污染防治,实现保护环境的目的。
(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目标
1.严格执行四川省《领导干部在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中失职渎职的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认真落实综治工作责任制。
2.强化员工消防意识,加强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经常开展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做到全年无火灾事故发生,杜绝易燃易爆物品丢失、被盗事情发生。
3.加强对员工劳动纪律、职业道德、法制观念的宣传教育。加强与当地政府和公安机关的工作联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刑事、治安案件的发生,对违法违纪人员要严肃处理。
4. 沥青拌合站在施工中与村民发生纠纷要依靠当地政府、公安和业主进行妥善解决,不得以简单粗暴的方式来处理,要防止因纠纷而引发重大社会治安事件。
三、 安全生产考核奖惩
按照项目四分部制定的《宜叙高速公路项目工程4分部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执行。
四、本责任书期限从2015 年 5 月 5 日起至 2016年 5月 5 日止,若分部责任人变动,由接任者继续履行。
五、本责任书壹式贰份,项目四分部和沥青混凝土拌合站各执壹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六、相关管理制度与文件
(一)《四川省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实施办法》
(二)《四川省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
(三)《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令 2007年第1号)
项目四分部负责人(签字): (单位公章)
沥青拌合站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