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营造良好的学习、生活和工作环境,确保全校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形成全校齐抓共管安全工作的新局面,形成强有力的安全工作教育合力。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根据各安全工作的实际情况,依据安全计划精神,学校饮食服务中心落实以下目标责任。
一、总务处主任是学校食堂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整个食堂安全工作负总责,依法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二、加大安全工作的宣传力度,采用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安全知识的宣传和教育工作,增强食堂职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紧迫感,确保食堂工作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三、落实各个岗位,各个环境的安全工作责任人员,明确各自的安全工作职责,健全安全工作制度。
四、及时报告和更换严重陈旧老化、超负荷使用和没有安全保障的基础设施、设备。
五、做好卫生防疫工作,防止食品污染和有毒、有害物品对师生健康的危害。食堂、小卖部要加强食品的管理工作,严禁“三无”产品和变质食品进行学校,杜绝食品中毒等恶性事件的发生。
六、食堂、小卖部所聘员工,必需先体检合格后再上岗的制度,严格亮证上岗、操作中遵守操作规程,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七、食堂工作人员要勤洗澡、勤换衣服、勤理发、勤剪指甲,所用器具严格洗涤、消毒。严格按照卫生部门的要求和指导开展工作,防止病菌传播。
八、加强消防工作,配齐消防设施,更换老化线路,做到定期检查消防,无火险隐患、无火警火灾事故。
九、加强对锅炉的管理,做到定期检查,消除人为隐患,送到教学区的开水要保证绝对新鲜,开水桶必需加锁和定期清洗。
十、严格执行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因忽视安全工作管理,玩忽职守和渎职而造成的安全事故的值班人员和处室领导,将按 有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
十一、本责任书一式两份,责任人一份,学校一份。有效期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
校长(签字): 责任人(签字):
临沂第二十九中学
2015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