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抓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按照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有关规定,乡政府决定将此项工作纳入对各村的目标管理。各村2012年地质灾害防治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如下:
一、主要目标
事故死亡、重伤人数为零。
二、主要职责
(一)认真宣传贯彻执行《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促进地质灾害依法管理。
(二)定期与不定期对地质灾害点及隐患点进行巡查,对地质灾害点及隐患点采取必要措施,严防死守,确保无事故。
(三)落实好地质灾害防治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各灾害点要树立醒目警示牌,务必落实好主要负责人、监测负责人、监测人员、抢排险人员、治保单位、救治机构,规划好躲避路线,设置好避险场所、救灾物资供应地。
(四)坚持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通讯畅通,及时巡查险情,各涉险农户均签订《防灾避险明白卡》妥善做好涉险农户的避险搬迁安置工作。
(五)及时编制村年度地质灾害防御预案和地质灾害防治应急预案。灾害发生后,必须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指挥、参与抢险救援,并按规定及时上报有关情况。
三、责任追究
若发生死亡、重伤等事故,按照有关规定从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社梁乡人民政府(盖章) 分管领导:
村民委员会(盖章) 负 责 人:
二○一二年三月 一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