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青海海西蒙西联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陕西秦地工程建筑有限公司驻德令哈红山沟煤矿项目部
为了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的方针、政策、规定,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强化矿山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安全生产,杜绝重特大事故、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甲方本着 “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制定本安全生产责任状下达给乙方,乙方必须承担以下责任与做好以下工作:
一、乙方是甲方德令哈红山沟煤矿建设工程承包施工的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乙方对其单位及所属各部门在甲方矿区的安全生产工作(包括交通安全)负全面、直接的责任。
二、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政府、公司“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按照矿山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要求,把安全工作放在生产的首要位置,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实现安全生产目标。
三、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制定科学、严密、有效、可行的预警方案,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各类问题;每次会议形成会议纪要,做好台帐登记工作。
四、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设立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配备安全生产专兼职管理人员;保证安全费用的投入,为安全生产提供资金的支持;认真开展劳动保护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狠抓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工作,把各类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防止事故的发生;推行安全生产奖罚考核工作,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加强对人、机、料、法、环境各环节因素的安全管理,使安全管理工作更具体化、更具可操作性。
五、采取多种形式,对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安全生产知识、安全操作技能和安全管理水平,建设一支能出色完成安全生产任务的队伍。
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治安处罚条例》及当地公安部门的规定要求,严抓火工材料的领取、运输、储存、使用的安全管理工作,打击各种涉爆的违法犯罪、违规违纪行为;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确保本单位的人员、财产、物业的安全,防止各类治安案件和事故的发生,创建平安、文明、和谐的矿区。
七、认真开展采空区、采空区上方地表、排土场等场所的安全观测工作,预防地质灾害对人员、设备的危害。
八、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建立全员、全过程的安全管理机制:
1、制定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技术规程与规章制度。
2、严格按照安全规程要求用火、用电、用气。
3、严格按照《井下爆破说明书》实施井下爆破作业;发生盲炮、哑炮问题时,由班组长、班组安全员组织有经验的爆破人员进行专项处理工作。
4、确保消防器材性能正常、有效,落实消防责任,做到人防、物防与技防的有机结合,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5、加强交通安全教育,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规,确保安全运营。
6、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加强岗前培训和在岗人员的复训再教育,做好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
7、按照开采设计方案的要求施工,使井巷断面形状、规格符合设计要求。
8、加强采掘工作面的敲帮问顶、破碎带的井巷支护工作,防止因冒顶、片帮、塌方伤害人员、设备安全。
9、认真开展井下探水、防水、排水工作,预防透水、突水事故发生;加强地表水的防治工作,防止暴雨造成山洪淹井事故的发生。
10、认真抓好井下通风与洒水降尘工作,特别要保证天井掘进时的足时通风,确保井下工作人员安全、健康。
11、高处作业,必须先落实架设安全操作平台、绑安全绳等安全措施方准进行。
12、做好井下各种安全标识牌与警示牌的保护与维修工作,使之保持完好。
13、对于开采设计方案中的永久性保安矿柱,未经公司总经理和总工程师批准,不得安排回采作业。
九、应切实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解决员工实际困难,改善员工安全作业环境,合理安排工人休息时间,不拖欠工人工资。
十、按内容要求和时间要求,每月向甲方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报告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每半年(每年6月30日和12月30日前)认真填写一份《安全生产工作履职报告书》,由本单位负责人签署后上报甲方。
十一、考核期内,乙方所承包施工的矿区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时,乙方要承担因事故所产生的经济赔偿、处罚和行政责任。
十二、本责任书自签字后生效,有效期一年。
十三、如遇责任人变动,各单位应及时调整和做好工作交接,本责任书继续有效。
十四、本责任状自签订之日起执行,至2016年4月29日止。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签字): 责任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